近年来,中航油、中储棉、国储铜等事件的相继上演,让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暴露无遗。为此,监管部门于2006年出台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一系列法规。此外,2006年7月15日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也在北京正式成立。但制度法规的出台并不代表企业已经认识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本文以国储铜事件为例,剖析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并就如何完善内部控制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案例介绍
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铜价快速攀升,持续上涨的时间和上涨幅度均超过以往,世界各大机构纷纷预测在此轮上涨之后,国际铜价将步入下跌时期。如英国商品研究所2004年11月预测,2005年全球铜供应将出现10万多吨的过剩;2004年11月中旬举行的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年会上,国际大投资银行也大多预测2005年铜价会下调,市场将继续过剩。但实际情况却是国际铜价的逆市上涨,在2005年11月更是达到期铜市场百年来的最高纪录,每吨高达41466.5美元。“国储铜”事件正是发生在有关机构预测国际铜价会下跌,但实际却持续上涨的时期。2005年11月9日国家物质储备局(简称国储局)发布的国家储备铜竞价销售公布称:为缓解当前国内铜供应紧张的状况,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国储调节中心受国储局委托,于2005年11月16日拍卖2万吨国家储备铜。在此后短短的一个月内,国储局举行了四场现货铜拍卖会,拍卖起价一次比一次高,给市场带来的冲击一次比一次大,其中,第三场拍卖起价上海、宁波地区为每吨371400元,但首批100吨的成交价格就达381200元/吨,拍卖价远高过市场的预期,消息一经传出,沪铜期货和LME铜期货价格便快速上扬。第四场现货铜拍卖会上,占2万吨拍卖总量80%的1.6万吨铜流拍的拍卖底价与市价不相上下,参与者怨声载道。尽管国储局声称抛售铜的目的在于满足国内铜的需求,平抑铜价,但市场更愿意相信国储局此举是在缓解其在期货市场的损失所带来的压力。因为自2005年11月13日开始,外电纷纷披露,中国国储局一名交易员刘其兵在铜期货市场上通过LME场内会员SEMPRA,在每吨31000多美元的价位附近抛空铜,建立空头头寸约15万至20万吨,这批头寸交割日在2005年12月21日。但自2005年9月中旬以来,国际基金不断以推高铜价的方式逼空国储局,铜价每吨上涨约600多美元。不断走高的国际铜价无疑会给国储局造成巨额亏损,所以国储局不得不通过不断抛售国内现货来缓解压力,挽回损失。2005年年末,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坦言,由于缺乏对市场风险的有效控制,国储局在此次事件中损失惨重。
案例分析
“国储铜”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它与国储局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
1、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期货交易的特殊性使得企业财务报告难以公允反映期货投资业务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因而针对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相对困难。国储局在期货交易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一是国储局本身没有资格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借道中粮期货经纪公司进入期货市场。由于其行为是非法的,所以在国储局内部并没有制定与期货交易相关的如付款、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制度的缺失使国储局在期货市场的行为缺乏合理基础,因而更多地是进行投机而不是投资。二是在世界期货业中,从事期货交易的下单人和资金调拨人都是分开的,期货经纪公司一般会定期与客户进行核对,以确定期货交易的下单人和资金调拨人是否为同一人。而国储局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刘其兵既是期货交易的下单人,又是资金调拨人,明确违反了期货交易的一般内部控制原则。
2、风险管理水平低下。国储局所进行的期货交易具有多样化的内在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结算风险等,而执行期货交易的操作人员是惟一了解现状或对自己的行动可能带来潜在后果进行认真思考的人,其他处于控制地位的管理人员可能不理解或缺乏信息去理解与投资对象相联系的风险性质,因此期货交易的风险大于一般交易的风险。而国储局对期货交易既没有制定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也没有建立一整套风险管理基本流程。此外,对国际铜市价格走势的判断失误也说明了国储局缺少懂得期货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
3、监管缺位。作为国储局国储调节中心的交易员,刘其兵一边为中心做交易,一边为自己建立了多达20万吨的头寸,严重被套且长时间无人察觉。原因是刘其兵曾为国储调节中心赚取过一定利润,也被誉为“近两年全球最出色的交易员”。因此,国储调节中心大胆放权,期货投资的暴利加上监管的缺位直接诱发了刘其兵投机而非套期保值的交易行为,导致了国储局的巨额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