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一般都是针对经常而重复发生的业务而设置的,而且一旦设置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如果出现不经常发生或未预计到的经济业务,原有控制就可能不适应,而临时控制又可能招架不住或仓促迎战而给分公司带来损失。另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也经常进行调整和修订,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程序和细则可能会赶不上法规的变化,或者新内部控制规范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造成内部控制失效。
七、社会大环境使然带来的内部控制风险
外部市场规范和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是增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果的有力保障和外在压力。再加上总公司其他分公司以前管理的惯性使然,某一个分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做法难唱独角戏。另外主管有不法前科记录、管理当局逃避责任、管理层频繁变动、内部控制薄弱、决策高度集权化、经常更换外部注册会计师、人力资源短缺、存在巨额法律诉讼、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等都可能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了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效率,可以采取由独立于企业的设计人员制订分公司高管人员风险准备金,建立了内部控制匿名举报系统,不定期的进行秘密调研,加强舆论监督和惩罚力度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