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财务控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创新思维还不够强烈。当前的研究成果中,能够比较充分体现创新思维的尚属少数,更多的是实质上或形式上的雷同或趋同,仍停留在就财务而论财务的层次上。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甚至误导了企业的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实践,相当多的企业往往囿于传统的框架和习惯,限制了财务控制充分发挥作用的空间,不要说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就是受到应有的重视都很难。而且,由于管理熵的存在,任何一种制度安排的效率都处于递减的趋势之中。为延缓递减速度,必须通过管理创新引进足够的负熵并努力使企业的总熵值为负,这是一个伴随企业生命周期的永无休止的过程。创新是引进负熵的重要途径,但创新也是一个难题。只有努力寻求改变而不是每天都重复过去的“故事”,加上善于运用发现程序和整合程序,方能实现某种程度的创新。
4、西方经验的本土化和财务控制的企业个性化远未实现。近几年我们学习、引进了相当多的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财务控制方法,然而,对于应当学什么及怎样学却很值得商榷。学术研究中已很少出现原创性成果,西方经验很多时候都是被照抄照搬,国内某企业的先进经验有时也会被原封不动地移植到其他企业,这种简单的模仿极有可能令企业最终失去自己的个性,而没有个性的企业管理和控制既不会成功,也难以形成经验。
5、财会职业仍未走出社会信任的困境。自安然事件以来,接连出现的财务丑闻和会计造假导致财会职业陷入社会信任困境。连CEO和CFO等英文缩写都被调侃,CEO现在被戏称为Corporate Embezzlement Officer(公司贪污官),CFO被戏称为Chief Fraud Officer(首席舞弊官),CPA被戏称为Cheating Public Accountant (欺骗公众会计师),理财学中经常运用的扣除利息、税收、折旧和摊销前的盈利(EBITDA)更被戏称为Earnings Before I tricked the Dumb Auditor (我蒙骗那个愚蠢审计师之前的盈利)。虽然随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其他治理措施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来自各方面的愤怒,但财会职业尚未真正走出社会信任困境。假如能够将财务伦理道德嵌入财务理论和实践,可能会具有从源头治理的作用。也就是说,财务作为一种有多方参与的利益博弈,企业财务行为的选择和财务关系的处理都必须首先考虑到符合公认伦理道德的要求,再进一步体现出具有财务特征的伦理道德要求,而不是首先考虑企业或少数人的利益。不过,这一问题的解决比完善财务的技术性更有难度,因为任何法律和其他正式的制度安排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或个人的趋利动机,只要这个动机存在,舞弊就将不可避免。但这并不等于说财务中不需要体现伦理和道德,当它们成为理论和实务中的主动考虑时,其作用就会显现,财会职业也将会逐步走出社会信任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