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出购物券时
借:营业费用160万元
贷:预计负债160 万元
(2)顾客使用购物券时
借:预计负债1 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
促销期满时,经统计共发出购物券总计1 100万元,收回900万元,作废200万元。
(3)对未使用作废的购物券作冲销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200万
贷:销售费用200万
三、有奖销售
有奖销售也是商家经常采用的一种促销方式。有的采取顾客购物后凭销售凭证抽奖的方式,奖品多为实物类赠品。有的奖品隐藏在商品包装中,如“开盖有奖”等方式。如果赠品由厂家提供且未赠出的赠品也由厂家处理,则此时商家无需进行处理。若赠品由商家提供,则应将赠品作为一种“销售费用”,在赠出商品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有些情况下,赠品的取得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集齐某些数字或图案方可获得奖品等,这使得赠品的发出处于不确定状态。同样依据会计上的稳健原则,在商品售出的同时对赠品作“预计负债”处理。
当赠品发出时,应借记“营业费用”,贷记“预计负债”,借记“预计负债”,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若赠品没有发出,作相反的分录,将“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冲销。
实践中促销是商家的一把利器,尤其在目前结构性买方市场环境下,更成为经营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