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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新法--记帐凭证法
作者: 孙慧 程柯 财会月刊 发布时间:2009-09-23 点击数:3397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一、记账凭证法的主要特点   记账凭证法以记账凭证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数据来源,通过将记账凭证划分为若干类别,从而直接反映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此方法的主要特点有:   1.数据直接来源于记账凭证。一张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是否应列示于现金流量表,应按照会计科目优先 ...

  一、记账凭证法的主要特点

  记账凭证法以记账凭证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数据来源,通过将记账凭证划分为若干类别,从而直接反映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此方法的主要特点有:

  1.数据直接来源于记账凭证。一张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是否应列示于现金流量表,应按照会计科目优先原则即根据凭证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来做出判断。一张完整的记账凭证包含四个最基本的要素:会计科目、记账方向、金额数据和摘要。现金流量表主要依据这四要素来编制。

  2.会计科目划分为两类。会计科目可分为现金类和非现金类两类。现金类科目包括:①库存现金;②银行存款;③其他货币资金;④备用金;⑤短期有价证券(现金等价物)。非现金类科目,指会计科目表中除上述现金类科目以外的全部会计科目。

  3.记账凭证划分为三类。在全部会计科目划分为现金类和非现金类两类的基础上,将所有的记账凭证按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划分为三类:①双金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都是现金类科目。②双非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都不是现金类科目。③单金类凭证,这类记账凭证的借贷双方只有一方是现金类科目,其可进一步分为单金流人类凭证和单金流出类凭证。

  4.应用记账凭证法的基本原则。

  (1)双金类、双非类凭证所记录的金额都不在现金流量表上反映。

  (2)单金类凭证所记录的金额应当且必须全部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某一行次内,不重不漏。记账凭证若是借记现金类科目,贷记非现金类科目,则此类凭证记录的金额一律视为现金流入;反之,凭证所记录的金额一律视为现金流出。

  (3)列表行次的选择。若记账凭证是单金类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列示在现金流量表上具体行次的确定应采用客观内容优先制,即依据记账凭证摘要的具体内容选择列表行次。

  以上基本原则可概括为:双金双非要排除,单金凭证不重漏;借金贷非是流入,借非贷金是流出;是否列表看科目,列表行次看摘要。

  二、记账凭证法应用示例

  下面针对现金流量表中的主要项目,从现金流人和现金流出两个方面选取业务来说明记账凭证法的应用。

  业务1:某企业产品销售收入207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其中:收到的货款已存入银行1 00 000元,收到商业承兑汇票100 000元,余款尚欠。

  借:银行存款100 000,应收票据100 000,应收账款42 190;贷:主营业务收入207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5 190。

  本例中只有100 000元借记现金类科目,贷记非现金类科目,凭证属于单金流入类凭证。从内容上分析应列入报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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