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2]
作者: 袁敏 财务与会计 发布时间:2009-09-07 点击数:426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不久前,由三鹿奶粉引发的“奶粉事件”震动全国。该事件不仅对整个乳制品行业影响重大,在竞争主体、产品结构、企业架构、供应链等方面将重新洗牌,而且引发了公众对国家危机应对体制、社会道德和企业责任等问题的讨论和反思。笔者认为,该事件也暴露了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的 ...

  5.内部监督。该要素要求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作为中国食品工业百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三鹿对内部监督不能说不重视,因为其产品是经过“1100道检测”的。而对于为何没有检测出三聚氰胺,专家给出的解释是在现有的检测指标中主要是通过检测氮元素来确定奶粉的蛋白质含量,没有针对三聚氰胺的专门检测。而三聚氰胺这种化工原料的含氮量高达66%,不法分子正是通过增加牛奶中的氮元素含量来达到通过检测的目的。这表明企业的监控活动中,除了日常的监控活动外,还应该有一些专项的、非常规的监控活动,从而达到发现控制缺陷的目的。除了三鹿产品,还有其他被发现存在问题的古城、圣元、伊利奶粉等都被授予“免检产品”称号,这意味着上述产品在获取了免检证书后可以在有效期内不受各地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这显然也不符合内部控制的持续监控原则。

  从三鹿奶粉事件的表面看,主要的风险因素来自原料采购控制环节,但从事件的产生、发展来分析,则无疑牵涉到监管环境、行业特征、内部控制等多个层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看,我们对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环节存在缺陷,指标设计不全面;从内部控制的执行看,我们对风险事项的识别和评估还缺乏科学合理的方法论指导,对信息与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认识不足,在内部环境的建设尤其是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方面还应付出更多努力。

  二、延伸思考

  三鹿奶粉事件绝非个案。早年喂食垃圾的“垃圾猪肉”、喂食含瘦肉精的“问题猪肉”以及查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的“多宝鱼”事件,都曾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这些事件或多或少都与经济利益相关,一些不法商贩为个人私利而将法律法规、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等抛诸脑后,而对此类问题绝非查处个别责任人或出台某项制度就可解决的,显然需要道德、法律和制度层面的整合措施。

  在财政部牵头下,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已于2008年6月28日颁布,并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相关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应用指引的征求意见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事实上早在2006年,上交所、深交所就先后颁布了各自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国资委也在2006年颁布了《中央企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这对降低企业实现目标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高经营的效率效果等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从2007年沪深股市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看,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遵守证券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在年报中公布了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信息,部分公司还披露了董事会/管理层的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师的核实评价意见。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内部控制的实施远比想象中的复杂和困难。如何将内部控制的要素、理念、框架、结构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结合起来,将内控的设计、评价、改进真正落实,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内部环境的培育问题、内部控制实施的内在动力问题更非短期可见效的活动。作为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控制不应是空中楼阁,它应该深植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对于企业而言,如何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更好地结合内部控制规范的贯彻实施来提高企业的风险应对能力和战略目标,是我们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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