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负债属于企业比较特殊的一项负债,它通过“预计负债”科目进行核算,核算的内容包括: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企业的未来经营亏损不属于预计负债核算的内容。在预计负债的核算中,对它的确认至关重要。
预计负债确认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的规定,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在现时条件下,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当企业与其他主体签订购货合同时,相关法律就要求供货企业必须履行与之相关的合同规定的以及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但小于或等于95%时,可以确认该预计负债。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解释,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当事项发生的概率区间为大于95%但小于100%时,将结果的可能性定义为“基本确定”,当事项发生的概率区间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时,将结果的可能性定义为“很可能”,当事项发生的概率区间为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时,将结果的可能性定义为“可能”,当事项发生的概率区间为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时,将结果的可能性定义为“极小可能”。这个可能性由于是一个估计值,可能会受到估计者的信息量及判断能力的影响,不一定非常准确。(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最佳估计数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计算确定。
首先,当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时,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假设企业某项担保项目预计赔付的估计值为30万元到36万元之间,而且这个区间内的每个金额的可能性都大致相同,则该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为〔(30+36)÷2〕=33万元。
其次,当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虽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时,应分别根据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和涉及多个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当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预计负债按照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如,假设上例中的预计赔付估计为:赔付30万元的可能性为60%,赔付36万元的可能性为40%。
那么,企业应确认的预计负债值为30万元。而当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预计负债应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如假设某企业当年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该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条款规定,若产品在售出后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企业将负责免费修理。根据以前的相关数据,企业出现的小质量问题,修理费用为销售额的1%;而出现的大质量问题,修理费用为销售额的2%。本年度内销售产品预计出现小质量问题的可能性为10%,大质量问题的可能性为5%。则本年度该企业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估计值为〔(1000×1%)×10%+(1000×2%)×5%〕=2万元。
而当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 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不允许直接冲减预计负债。确认的补偿金额也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影响预计负债估计值的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预计负债是因或有事项产生的,与之相关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此,在对预计负债进行估计时要全面考虑,尽量避免高估或低估,避免重复调整。同时,如果预计负债的确认时点距离实际清偿有较大的时间跨度-- -通常指时间为3年以上,且金额较大,则可以认为该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如由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等资产弃置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时,按照未来应支付金额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在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还要按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另外,有确凿证据表明相关未来事项将会发生的,如未来技术进步、相关法规出台等,确定预计负债金额时应考虑相关未来事项的影响。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不应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形成的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