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和土地等,这一工作的清查需要由各单位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请财务部门配合。盘点方法除借鉴清查存货的方法外,还要在盘点中同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以便核对,对固定资产卡片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地方,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修改。
在实物盘点过程中,还需同时关注固定资产的状态。相关部门要配合财务部门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上报。
单位特别要注意对土地和房屋的清查工作,对无产权或无价值但实际使用、部委的产权但实际使用、出版社自己产权但无价值且由出版社自己使用、出版社自己产权但无价值且由别人使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和房屋等情况,要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最后,单位还要查清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已提折旧额,清理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
长、短期投资的清查
短期投资的清查主要是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其他短期投资进行清理。这一工作要通过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并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长期投资的清查工作主要是清查出版社以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种资产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核查内容包括:有关长期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据此,进一步确认目前单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股权比例、分红等内容。
生产成本与待摊、预提费用的清查
在出版发行中,许多出版社为抢时间出版图书、占领市场,往往造成图书已经销售,但其生产成本却还没有归集完毕、没有结转到“产成品”科目中的情况。还有的出版社,生产成本没有按照单一品种方式核算每一个出版物的成本,使得财务账上的存货与库房账核对出现很大误差。这些问题都给资产清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为此,清产核资前,财务部门要与出版社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预提或待摊应由本期承担的生产成本,以及时准确地计算生产成本,保证财务账与库房账、库房账与实物的数量品种相符,以便在清产核资基准日对存货进行有效的盘点。
总之,上述文字还只是涉及了资产中的一部分科目的清查方法。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其他资产的清查,以及负债和净资产的清查工作也应同样给予高度重视,以保证清产核资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