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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收环境与税制改革的关系
发布时间:2007-02-04 点击数:1974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摘要:税收环境是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税制改革的状态和结果。从建国以来到今天,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环境证明了,全面推进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就必须要有与之项适应、配合的税收环境。反过来,税制改革又对形成良好的税收环境起着促进和巩固的作用。本文中笔者主要从 ...
摘要:税收环境是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税制改革的状态和结果。从建国以来到今天,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环境证明了,全面推进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就必须要有与之项适应、配合的税收环境。反过来,税制改革又对形成良好的税收环境起着促进和巩固的作用。本文中笔者主要从我国税收制度发展所产生的税收大环境的多次变革来阐述税收环境与税制改革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税收环境 税制 改革 一、税收环境是税制改革的起点与终点 1.1949年——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之初,我们顺利地完成了3年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统一了全国税政,初步建立了一套以多税种,多次征收为特征的复合税制。这次税收改革对于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2.1952年——1978年间,随着对私有制改造的完成和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左”的经济建设指导思想和治税思想开始居于主导地位。“左”的治税思想体现在理论上就是所谓的“非税论”。它是以否定国有经济税收和社会主义税收必要性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系统理论,是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该理论最终引发了我国1953、1958和1973年税制结构的简化“改革”,导致了整个国家税收体制灾难性的结果:随着税制的一步步简化,国家税收功能逐步削弱,税收研究队伍撤并,税收理论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甚至在许多税收基本理论问题上出现历史性的倒退。 3.1978——1991年的这一时期,既是我国经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阶段,以及工商税制的大规模恢复、重建阶段,同时也是我国税收理论拨乱反正的转折阶段。这一阶段,我国税收理论界围绕着如何建立与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制体系这个中心问题,全面反思了“非税论”对税收理论发展的消极影响和对税制建设造成的深刻危害,研究了与税收的本质、职能作用和税制建设有关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并且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使得整个税收环境得以逐步转向明朗化。政府财政收入由此不断增加,税收已成为政府最基本的收入来源。市场化改革后,财政收入机制逐渐改变为先分后扣,使企业、个人和税收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征税关系成为了政府与企业间最基本的经济关系,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也不断加大。 4.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同年召开了党的十四大,决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此为标志,我国税收理论研究进入一个新的、更加繁荣的阶段。其中又以1994年的税制改革最为深刻。在这次改革中不仅重新构建了我国以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三大税系的税制结构,而且还实行了前所未有的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为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与之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由1994年开始一直沿用到今天的税制也逐渐暴露出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不相协调的弊端,具体表现在:商品劳务税仍占主体税种地位,所得税比重偏低;政策取向上存在较强的抑郁投资和消费的消极因素;农业税制改革被排斥在外;地方税制改革长期滞后;税收政策环境还缺乏公平性:内外资所得税制不统一,所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税收法制环境还不健全,执法中的随意性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对此,我们必须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改变这些状况,营造统一公平的税收环境这样才能为我们的税制改革取得更大的成就提供最有利的保障。 二、税制改革对形成良好的税收环境起着促进和巩固的作用 1.税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要建立、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新税制。而现代商品市场正是要求我们必须要建立一个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格局的税收环境平台以供未来经济的发展,对照这一要求,我国的现行税制就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2.税制改革能够改善现有的国家宏观调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 没有宏观调控。在当前加强宏观调控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使我们的经济走上健康发展轨道。经济生活中已经产生的矛盾主要是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的产物,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只有靠深化改革。税制改革正是从税收层面去改善国内经济环境,协调并缓解相关经济矛盾,从而达到增强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最终目的。 3.税制改革是当前整个经济改革中的重要一环。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体制改革,以及金融体制、外贸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与税制改革都是互为条件、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也就是说税制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诸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一环。而经济体制改革的结果必将是使得整个社会的税收环境从根本上的到最彻底地完善。 总之,税收环境与税制改革是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一个恶化的税收环境必将导致相应税收体制的改革,从而使得那些不成熟、不完善的领域逐步走向规范化、市场化,最终诞生出另一个与现实社会经济相适应的税收环境;而税制改革的进程又会受制于当时所在的税收环境,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能促使相关的改革措施顺利开展,反之则会拖慢整个改革的步伐,甚至会影响改革的最终质量。 参考文献: [1] 樊静.中国税制新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 [2] 刘佐.中国税制概览[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3) [3] 邝荣章等.加入WTO与我国税收法制的完善[J].涉外税务,2001(3) [4] 张红.各国税制改革的走向与我国税法的完善[J].税务研究,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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