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策:创新项目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让违规行为无空可钻
检查中发现,目前多数地方项目管理职责不明,部门缺乏协同配合,存在多头管理却责任不清、管理未到位、环节控制不严的情况。同时,大多业主不懂项目工作,普遍存在管不来、管不好,被代理机构“钻空子”的情况。管理的漏洞和缺失为违规行为的发生提供条件。
(一)加强管理立法,创新管理机制
目前,国家和省政府尚未出台专门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虽然部分市州和区县已出台了管理办法,但并不完善,没有解决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这个核心问题。建议在调研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或条例。
在管理办法中,应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党政领导、发改总揽、部门监管、业主负责、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政府投资项目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厘清细化责任,形成管理体系
按照“决策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管严格”的管理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层次管理、过程管理,明确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在分级管理上,按“谁投资谁决策、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辖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党政集体决策制。
在层次管理上,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实行三个层次:一是管理核心层,可在发改部门建立项目办公室(有条件的直接组建项目管理局,并将全民创业项目编制与向社会免费推荐管理并入),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全程控制和综合监督,对项目工作负总责。二是中间实施层,推行管、建、用三分离机制: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行业监管和执法责任。在项目专业管理竞争市场没有形成以前,可总结推广成都模式,授权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业主组织项目建设,投融资平台接受财政、审计等的专门监督,负项目法人责任,其管理逐步由半专业化向专业化转变。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程序移交使用。没有投融资平台的,原则上不交由中介机构代理,可仍由行业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或成立的项目机构作业主,并由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三是外围监督层,整合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的监督力量,建立分责过程专业监督、联合专项检查机制,并负监督责任。
过程管理上,将项目按规划管理、立项管理、评审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变更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后评价管理十个管理进行分类,细化管理内容,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过程管理不漏项、过程监督不缺位。
(三)编制项目指南,实行流程控制
发改部门统一编制项目工作指南和项目工作流程图,明确项目过程各环节的工作内容、程序控制、时间控制、信息档案要求,并加强培训指导,以真正解决业主管不来、管不好项目的问题,也从根本上解决倒排工期制不落实、恶意规避招投标等问题。
第二策:实行政府雇员,严格投资评审,让违规行为没有空间
违规行为的核心在于利益趋动。目前,政府投资项目普遍存在评审价(即预算控制价)较高、利润空间较大、“值得”铤而走险的问题。其原因:各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普遍缺少工程师、造价师,无法科学评审,有的只得交由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设计深度不够,工程量无法锁定,引用造价信息失真,由于被乘数(工程量)和乘数(造价)均虚高,乘积(评审价)必然虚高。
(一)提高设计深度和细度。在此基础上锁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二)切实解决工程造价信息失真问题。可指定财政、审计、建设、物价、统计之中的一个部门,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专门收集掌握劳务、机械、材料单价,并编制复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