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上水公司年初为关系单位盛大公司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50%债务担保,至2007年12月31日,盛大公司因发生严重财务困难,被银行告上法庭,经过咨询律师后,上水公司预计可能承担的赔偿存在以下几种可能:赔偿500万元的可能性为30%,赔偿800万元的可能性为50%,赔偿1000万元的可能性为20%,需作出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分录。日后(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获得进一步信息表明:赔偿500万元可能性为50%,赔偿800万元可能性为20%,赔偿1000万元的可能性为30%。
案例分析:举例中涉及预计负债的确认的标准,即对于一个事项的发生有多个可能性的,需要按照可能性最大的一种情况来处理。上水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应该确认的预计负债应为800万元。即:
借:营业外支出800万元 贷:预计负债800万元。
本例中所涉及的担保损失,属于税法上规定的与企业经营行为无关的不合理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所以预计负债确认时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实际发生时税前也不可以扣除,故此处不做递延所得税处理。
对于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预计负债,会计和税法的处理只是存在一个时间性的差异,预计负债确认时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该确定的预计负债为500万元,应该减计预计负债300万元,会计处理:
借:预计负债30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300万元。
案例解析:假如上水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基本能够确定从日达公司得到补偿的金额为80万元,作出企业相关的会计分录。政策要求,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是与之相关的或有负债已经确认为预计负债,相关的经济利益基本确定能够流入,流入金额确定。即:
借:其他应收款8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80万元。
上水公司与华达公司于2008年8月签订不可撤销合同,上水公司向华达公司销售设备50台,合同价格每台100万元(不含税)。该批设备在2009年1月25日交货。至2008年末上水公司已生产40台设备,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单位成本达到102万元,本合同已成为亏损合同。预计其余未生产的10台设备的单位成本与已生产的设备的单位成本相同。
案例提示:企业对亏损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充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现时义务,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和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通常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2.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会计处理:
(1)有标的部分,合同为亏损合同,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80万元 贷:存货跌价准备80(40×2)万元(2)无标的部分,合同为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20万元 贷:预计负债20(10×2)万元
3.以上2种合同损失,都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损失,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扣除,预计负债确认时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100×25%)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25万元
4.待相关产品生产完成后,将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冲减产品成本:
借:预计负债 20万元
贷:库存商品20万元。
2007年末,公司由于市场销售情况不佳,集团公司根据辞退计划(职工有选择权)条款规定的职工数量、职位的辞退补偿测算,大概需要支付500万元。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确认预计负债。即:借:管理费用500万元贷: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