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有何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应报送哪些资料?
答:需要以下资料:
1.《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一式一份。
2.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怎样识别真假普通发票?通过什么途径辨别发票真伪?
答:手写版普通发票防伪标志:
1.发票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
2.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反应。
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以及各地的防伪措施,详见监制地税务机关公告。
查询普通发票的途径:
1.可以通过因特网登陆税务网站,访问普通发票查询栏目,根据网站的提示输入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可以迅速查询出手中普通发票的真伪以及此发票的开具单位。
2.携带需要辨别真伪的普通发票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予以鉴别。
听说最近车辆购置税税率由10%降低到5%,请问哪些车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该项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是何时?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12号)规定:对2009年1月20日~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本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