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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是上市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4-22 点击数:116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本报讯 截至4月15日,先后有25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其中,163家预增、1家略增、26家扭亏、19家预减、2家略减、48家预亏(含继续亏损和首次亏损)。在163家预增的上市公司中,已有相当一部 ...
      本报讯  截至4月15日,先后有25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其中,163家预增、1家略增、26家扭亏、19家预减、2家略减、48家预亏(含继续亏损和首次亏损)。在163家预增的上市公司中,已有相当一部分在其业绩预告中明确提及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对公司净利润带来的积极影响。

  自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同一企业所得税,税率25%,这对原先大多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上市公司直接构成利好。与此同时,新税法将税前抵扣项目进行了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内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使税基缩小。记者了解到,华星化工、亚宝药业、兴发集团、江山股份、新安股份、金螳螂、青岛软控、沈阳化工等诸多公司,均在季报中把执行新的所得税税率列为第一季度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

  从行业来看,新税法对不同行业影响的程度有所不同。其中,受益最大的是金融业。中国工商银行在公告中明确指出:“本行2008年一季度各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等各项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同时由于按有关规定执行新的所得税率,致本行净利润同向大幅上升。”

  除金融业外,酿酒、通信服务及批发零售等行业也受益颇大。有专家指出,以往银行、饮料、通信、煤炭、钢铁、石化、商贸、房地产等行业的实际税负均高于25%,因此新税法实施后上述行业受惠比较明显。

  北京中普信华税务师事务所姜先生告诉记者,对大部分公司而言,新税法带来的影响必定是长期而持久的。但新税法本身并不能改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长期来看,也不能改变上市公司的业绩增长状况,投资者更应该关注公司的长期盈利增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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