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第九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将于2008年4月届满,证监会目前正在选聘第十届发审委委员。据介绍,此届发审委除证监会机关、发改委、国资委的共5名委员续聘外,其他20名委员均更换,更换比例为80%。中国证监会以外的15名专职委员全部新聘,将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选聘专职委员9名,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选聘专职委员5名,从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中选聘专职委员1名。
证监会商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推荐会外专职委员候选人。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专职委员候选人按中注协《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名信息》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排名进行推荐,排名在前30位的(剔除已聘任为第九届发审委9名委员所在事务所),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只推荐1名候选人;资产评估师专职委员候选人按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收入排名进行推荐,排名在前3位的(剔除已聘任为第九届发审委1名委员所在评估机构),一家评估机构只推荐1名候选人。
证监会要求专职委员候选人:本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上一年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年总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所在律师事务所年证券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年总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5年以上(担任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的合伙人不作为推荐人选),并具有证券业务从业经历5年以上;本人签字或负责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已受理)相关证券业务不少于10家次;近三年本人没有违法违规处罚和不良从业记录等。证监会还表示发审委委员在被聘任期间,本人须能够与本所业务脱钩,按要求参加发审委审核工作会议。
经推荐,第十届发审委委员候选人46人,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丁景东等24人、资产评估机构刘登清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