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证监会今后将在监管思路上寻求突破,逐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将"以罚为主"变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在效果";推动上市公司基础性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建设,推动立法机构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监管经验上升到法规层次,强化对公司治理的外在约束机制。
■二是强化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尽快制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和相关责任;规范国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
■三是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三会"运作,健全上市公司自我约束机制。着重推进累积投票制度、差额选举制度、征集投票权制度;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比例。
■四是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控建设,强化内控执行力,降低公司风险隐患。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等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等制度。
■五是积极稳妥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股权激励约束机制。
■六是继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改善机构投资者的结构,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作用。
■七是积极营建公司治理文化,推动股东文化、诚信文化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形成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