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以媒体报道,为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披露的监管力度,以色列证券管理局近期会同司法部重新修订了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程序,以副总检察长日前已签署该草案。
草案规定,以境内上市公司的总裁、财务主管和其它高管必须在董事会通过财务报告之前签署一项声明,保证他们已认真阅读该财务报告,并确认报告没有任何错误信息和虚假陈述等可能对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容。此外,上市公司高管还需要声明他们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已向公司会计披露全部财务信息包括存在的问题。
未签署上述声明的上市公司,其财务报告将无法得到以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