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委派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7-01-25 点击数:2168 正文:【
放大 】【
缩小 】
简介:会计委派制是指实行两权分离的企业由企业的所有者(出资人)委任派遣主要会计人员的一种管理制度。会计委派制是和会计任命制相对的,它的主要特点是企业的主要会计人员由出资人委派,经营者不得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也就是说,主要会计人员的任用不是由经营者任命而是由出资人委派,经 ...
会计委派制是指实行两权分离的企业由企业的所有者(出资人)委任派遣主要会计人员的一种管理制度。会计委派制是和会计任命制相对的,它的主要特点是企业的主要会计人员由出资人委派,经营者不得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也就是说,主要会计人员的任用不是由经营者任命而是由出资人委派,经营者不得干预。 从1988年1月22日闭幕的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后,会计委派制在新疆兵团大多企业已实行,会计委派制的运行对解决会计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十分有效,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实践中也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下面对会计委派制的利弊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会计委派制的优点
1、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维护所有者的利益。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普遍,这无疑增加了报表使用者决策的难度。企业造假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利益驱动,有的企业为了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不惜牺牲所有者等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利益,使企业的资产不能增值、保值,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会计委派制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药,这也是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初衷。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防止虚假的会计信息,防止所有者权益受经营者的侵犯。
2、会计委派制有效地摆脱了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我国企业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直接依附于企业,会计人员成为企业的一员,与经营者存在着利益和职业上的依附关系,这势必造成会计监督不力,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单位的这种依附关系,能够相对独立地工作,能够依法大胆地抵制企业的不合法行为,使会计工作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3、会计委派制与会计轮岗制结合,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发现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防范财务风险,从体制上促进财务管理工作。 目前,有的人把会计委派制当作医治会计信息失真的灵丹妙药,这未免有些病急乱投医之嫌,我们应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既要看到它的有利一面,也应看到它的弊端。
二、会计委派制的缺点
1、会计委派制缺乏法律依据。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会计人员应采用委派制,尽管《会计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主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但只是规定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并没有规定企业的会计人员须由财政部门委派。因此,委派制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不应强制企业执行。 2、会计委派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背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政企分开,要求政府部门为企业提供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应该有自主的经营权,当然也应有会计人员的任命权。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人员的任命权集中到了政府部门手里,不利于政企分开,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公司法》相矛盾。
3、会计委派制不利于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会计的职能有核算、监督、预测、分析、决策,而会计委派制使委派的会计人员与企业格格不入,只强调会计的监督,弱化了会计的预测、分析、决策等其他职能,使会计这一领导的参谋没有了用武之地,不利于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
会计委派制对于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有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委派,还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财务总监(CFO)委派制 兵团关于国有工交建商企业改革和发展的“1+8”文件要求企业“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兵团特点,充满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经济运行体制。”改革兵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出资人制度,由出资人委派财务总监。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好处:
1、不影响企业按照《企业法》、《公司法》自主经营,企业的一切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
2、财务人员依然归属企业任用和管理,企业负责人的合法职权也未受到影响和削弱。财务总监只对任用会计人员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监督;财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就不会削弱。相反地,由于有财务总监的合法支持和专业指导,财务人员的作用会得到进一步发挥。
3、由于财务人员的职能和地位没有改变,财务人员对企业的负责精神,也不会受到影响,财务管理水平只会提高不会降低。
4、会计人员仍由企业聘任,可以解决会计人员全部改由政府委派后的许多操作困难,例如人员调动管理及其工资福利、住房等困难。
5、实行统一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可以解决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削弱、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和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等问题。
四、委派财务总监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出资者委派财务总监,可根据企业的大小及工作量的轻重,给财务总监派若干名助手。
2、实行工作汇报制。财务总监要经常主动向委派部门汇报工作,每月提供企业经济活动状况的专题报告,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汇报。凡是国家委派了稽查特派员的,还应向稽查特派员汇报工作。
3、实行回避制。不要将选聘的财务总监委派往其原来的工作单位,不要委派往其亲友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单位。 4、实行轮换制。财务总监的工作单位定期轮换为宜。 5、实行定期考核制。由委派部门定期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 6、实行公开选拔制。建立公正严格的选拔用人机制,将有真才实学的人员录用到财务总监岗位,新疆首期财务总监职业资格认证工作2005年已启动。
7、明确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WTO都要求我们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会计工作体系,也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用人管理体系。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会计委派制、财务总监委派制也会成熟和完善起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