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CPA)新的审计理念是以识别、评估和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为导向,将过去“审计程序执行到位”的简单审计理念转变为最终将“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综合审计理念,并在实现“审计风险控制到位”的前提下将“审计程序执行到位”。但必须注意的是,要实现“审计风险控制到位”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不仅要求被审计单位具备现代管理的理念和基础,而且要求被审计单位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否则就无法识别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无法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无法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也就谈不上风险导向审计。
然而,我国众多小企业的控制水平和管理现状却不容乐观,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很多小企业并不具备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上述前提条件。
尽管新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针对小企业的审计明确了一些需特殊考虑的事项和应对措施,但仍比较抽象,不够明确和具体。于是,广大注册会计师把希望寄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上。
而2007年10月出台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审计特点和审计要求设计的,与小企业审计的特点和要求有很大区别。由于我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企业属于小企业,所以,对于绝大多数注册会计师所面对的小企业,《编制指南》也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众所周知,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不仅要求很高,而且与对非上市公司审计的要求、重点、范围往往不同,与广大注册会计师面对的小企业的审计要求和审计特点有更大区别。这不仅体现在上市公司和其他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内在的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管理现状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而且表现在外在的经营环境和法律环境上。小企业一般都具有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简单和内部控制有限的特点,不仅使一些常规审计程序无法实施,而且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可以相应简化一些审计程序。而与其相反的是,由于小企业内部控制简单及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较大的特点,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应当增加相应的审计程序,以防范审计风险。由此可见,小企业的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如果一味强调执行统一的审计模式和审计流程,既可能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也可能使得审计无法进行。所以,对小企业的审计应该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实施相应的、必要的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
近闻中注协把制定小企业审计的实务指南作为2008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又将给广大注册会计师带来希望。作为业界的一员,笔者希望指南能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基础和执业环境比较薄弱,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仅20多年,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150多年审计经验的时候,不能一味照搬照抄西方发达国家的审计模式和审计流程,要在符合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的前提下,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小企业审计指南。
希望针对小企业的特点,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繁简得当的审计流程,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要简明扼要,力求“短平快”;工作底稿之间的衔接方法和衔接要点要明确、清晰,使审计工作底稿实现“简略而不简单,平淡而不平庸”,节约审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