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规范新准则实施后首次年报审计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23 点击数:117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2007年是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新准则实施后的首次年报审计工作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保证审计质量、维护公众利益,中国注册会 ...
      2007年是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新准则实施后的首次年报审计工作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保证审计质量、维护公众利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强化新审计准则的学习,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通知》要求事务所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并切实应用到审计实务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充分把握上市公司存在的高风险领域,并与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将审计资源投入到高风险领域,防止风险评估程序形式化和简单罗列公司资料。

    《通知》要求结合风险评估程序,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合理确定控制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充分关注控制测试结果是否支持风险评估结论。在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时,应当充分考虑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和控制测试的结果,合理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重点关注函证、存货监盘等重要程序的实施情况。

    《通知》要求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确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备履行职责需要的技术资格,保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和权威性,详细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保证在出具报告前所有重大事项和意见分歧已得到满意的解决。

    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均应当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变动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审计工作底稿变动的理由以及审计工作底稿变动对审计结论产生的影响。

    《通知》要求对高风险领域保持职业谨慎,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二,涉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预计负债的估计、资产减值准备等项目的重要会计估计变化。三,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四,关联方认定及重大的关联交易。五,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六,债务重组、资产处置及置换。七,异常的股权转让。八,股权激励措施。

    《通知》还提出了报备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的业务报备要求,认真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报备工作。如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注协和所在地省级协会报备。报备的具体内容包括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事务所的原因、前后任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中注协将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的要求,对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适时跟踪,及时研究新准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跟进。

    此外,中注协仍将密切跟踪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出现的“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对于恶意“接下家”行为实行重点监控。对年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不严格遵循准则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中注协将在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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