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部门负责人
各高校要做好收费工作,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高校不得从事股票投资和其他风险性债券投资业务。对过去发生的股票及风险性债券投资业务应妥善处理,防止投资风险转化为投资损失。严禁高校为任何组织(含校办产业)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各高等学校应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部门负责人
各高校要做好收费工作,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高校不得从事股票投资和其他风险性债券投资业务。对过去发生的股票及风险性债券投资业务应妥善处理,防止投资风险转化为投资损失。严禁高校为任何组织(含校办产业)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