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相关政策将出台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12 点击数:1131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昨日发布的2007年工作总结透露,由商务部牵头,联合外交部、证监会、国资委等10部委将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若干意见》,支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昨日发布的2007年工作总结透露,由商务部牵头,联合外交部、证监会、国资委等10部委将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若干意见》,支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出去”。

 

   目前,中注协已经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并逐一征求了有关部委意见,商务部正在组织相关部委的会签工作。《意见》将协调解决事务所“走出去”中的财税、金融、外汇、市场准入、出入境签证等方面的政策问题。

  根据中注协去年5月发布的《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将用5至10年时间,发展培育100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并培育10家左右能够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跨国经营综合服务的国际化事务所。

  在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同时,中注协今年将研究制定中小事务所规范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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