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出台大型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10 点击数:107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保证各类大型活动的顺利开展,近日,三亚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三亚市大型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由三亚市委、 ...

     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保证各类大型活动的顺利开展,近日,三亚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三亚市大型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由三亚市委、市政府批准举办的各类大型的旅游促销(全市性的大型旅游促销)、经贸、文化、体育等活动。


    《办法》规定,三亚市委、市政府成立“三亚市重要赛事活动领导小组”,并在市政府办下设大型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型活动办)。政府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统一由重要赛事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大型活动组委会和大型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大型活动办在本市国有控股银行开设大型活动经费专户,大型活动的财务收支由大型活动办负责。所有大型活动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单位赞助、商业融资),都必须纳入大型活动办专户,统一核算;所有开支都必须在大型活动办统一核算,不得在大型活动办之外设立账外账。大型活动办的财务收支活动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进行监督和核算,由市财政局委派市政府办的委派会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和监督。


    《 办法》要求,大型活动经费实行严格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经费审批权限和支出报账程序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结账和结余管理,财务监督。大型活动结束后,活动办在一个半月内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市审计部门在活动结束后二个半月内完成收支审计,并向市政府报告活动收支情况,同时抄送市纪检和财政工作组备案。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何丽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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