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是2007年度年所得在12万以上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据悉,全省地税部门目前已全面开设专柜专窗,并开通网上、电话申报渠道。但据记者近日随机访问,绝大多数人对申报纳税仍存在疑惑,一些人认为该缴的税都缴了,还要申报什么?多此一举!另一些人认为,股票投资所得既然不征税,何必要申报呢?还有一些人认为,股票市值与年初相比是赚了,如果我申报后,股市又大跌,市值当然立即缩水甚至亏损了,这样我的纳税申报不是白报?浪费国家征纳税成本,也浪费纳税人的精力!
事实上,关于一些项目仅是申报而不缴纳个税的问题,国家税务部门在前年底宣布于去年初对2007年度开始个人纳税申报时便已经反复强调,这是增强国民的纳税意识的重要工作。对于平时依赖单位财务部门代缴代征税的工薪族来说,如何申报不甚了解,但申报工作是否顺利其实也与个人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很大关系。如果不立即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有可能造成错报、漏报或受到处罚的情况。因此,自己觉得年所得接近12万及以上的纳税人,不要心生疑虑或认为与己无关了。
收账单 要凭据 查利息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年终申报时,纳税人首先需要根据一年内每月收入或者每笔收入额以及相应税款,汇总计算全年的应纳税额,扣除已纳税额,得出应补退税额,然后据此填报纳税申报表。因此,纳税人认真记录自己的每笔收入和纳税信息,并保存好有关凭据,就成为自行申报成功的关键。现在申报时间刚刚开始,截止时间是3月31日,因还有两个多月时间,因此,目前应该做好三件事:收账单,要凭据,查利息。
“收账单”就是要盘点一下自己的每笔收入和纳税信息,收集好个人收入、扣缴税额等涉税信息的凭据,比如单位工资单、银行结息单或明细账单、代扣代缴税款凭证或者完税证明等。“要凭据”就是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如果没有拿到扣缴义务人开出的代扣代缴税款凭证或者有关收入和扣税的凭据,现在应该尽快向扣缴义务人索要。“查利息”就是要注意查看银行储蓄存款对账单。
此外,由于今年申报把“股票转让所得”单列出来,个人要准确计算买卖股票的盈亏,需要从证券交易营业部获得所有交易的明细。而目前,即使采用炒股软件进行交易的股民,大部分也仅能查询最近一个月的交易明细。因此,要做好“股票转让所得”的申报,纳税人应尽快到证券交易营业部查询和索要相关凭证。
正确计算“年所得”
对于纳税人如何计算自己一年的所得和如何填写申报表中所对应所得项目的问题,税法已有规定,因此,要根据税法的规定,正确计算所申报的各项“年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广州市地税局解释,“年所得”包含的内容一共有11个方面,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涉及每个项目。有的人可能包括好几项,比如除了工资、薪金所得,还有“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但有的人很可能就涉及一两项,比如只有工资、薪金所得,所以纳税人不必因为申报表列出很多项目而担心弄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