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十大财会新闻揭晓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8-01-09 点击数:2020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1.新会计审计准则全面施行 自2007年1月1日起,新会计准则在全国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单位执行;新审计准则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施行。在此后的2007年中,保险业、证券期货业等也开始全面施行新会计准则,银 ...

1.新会计审计准则全面施行

    自2007年1月1日起,新会计准则在全国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单位执行;新审计准则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施行。在此后的2007年中,保险业、证券期货业等也开始全面施行新会计准则,银行业也开始在今后两三年内施行新会计准则。从2008年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从2009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具备条件者可提前执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待转制完成后的次年按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但不得晚于2009年。新会计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中外会计审计准则走向等效,适应了经济全球化和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大形势,为中国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走向世界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中国会计审计业的长远发展。

2.“两税合并”实现内外资平等竞争

    新《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这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外资企业在华享受20多年的“超国民待遇”走向终结。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外资企业将不再享有比国内企业低十几个百分点的优惠税率,与内资企业一样要缴纳统一的25%所得税。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1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两税合并不仅是一次税制上的重大变革,也对中国市场内外资竞争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平等税制下的竞争有利于内外资企业的良性发展,也有利于中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3.印花税从单向1‰上调为双向3‰

    为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双向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突然上调印花税极大地打击了投资者信心,此后5天,沪指连续暴跌近千点,暴跌中某些利益集团上下其手获取暴利,而中小投资者往往成了暴跌的牺牲品。随后有关方面紧锣密鼓地发行基金、澄清传言、鼓舞信心,股指随后反弹,但“印花税风波”给予市场的教训却极其深刻。印花税风波提示我们,重大决策务必科学化、民主化,这样才能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稳健、长远地发展。

4.出口退税政策做出重大调整

    6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取消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的出口退税,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随着国家外贸政策增长方式的转变,国家对部分商品调整出口退税率及关税税率,意在缓解贸易顺差,转变企业经济增长方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钢筋、盘条、棒材等建筑用钢材的出口税率将由10%提高到15%,钢坯、钢锭等初级产品的出口税率将由15%提高到25%,而焊管从零出口关税调整为加征15%的关税。这次的出口关税调整与6月相比,要显得温和许多。从长远来看,此次出口退税政策大调整,将促进中国拼资源、拼消耗、拼出口的粗放型、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转轨为集约型、内需型。

5.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成功举办

    为了宣传推广《会计法》和新会计准则,提高全国财会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财政部组织举行了“用友杯”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于2007年8月1日启动,全国报名参赛人数创纪录,总计1031万余人,远远超过往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评定个人奖获得者44325名,同时评定浙江省等10个赛区荣获第一赛程特别组织奖,吉林省等20个赛区荣获第一赛程组织奖。12月24日,“用友杯”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决赛在北京落下帷幕,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观看了比赛并为获奖选手颁奖。本届大赛的成功举办,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和新会计准则,有利于扩大会计行业和会计职业的社会影响,有利于选拔一批熟悉会计国际惯例、具有广阔知识视野的会计人才,更有利于为会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

6.中国取消B股双重审计

    2007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30号),通知指出,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B股上市公司)只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再要求同时实施境外审计,即B股上市公司不再进行双审计。取消对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法定审计之外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及一次发行量超过3亿(含3亿)股以上的公司进行补充审计的规定后,中国证监会又取消了对B股上市公司进行双重审计的规定,这是证券市场监管理念的重大转变,对于规范资本市场审计工作和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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