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日在南昌市地税局纳税大厅获悉,虽然各项个税申报的宣传资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但是前来办理申报市民并不是很多,该办税大厅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透露,截至1月2日上午10时,该局所在办税大厅受理了11起个税申报。
现场:11人进行个税申报
记者当日上午在南昌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看到,大厅内专门设置摆放了“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引”的宣传架,其中包含了申报宣传手册、知识问答。截至上午10时,赣粤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出版总社、中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中信建设投资证券公司等十家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先后来到了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有的在个税申报窗口咨询了几个税收问题后,向税务部门递交了写有委托人自己去年年收入情况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有的咨询了相关业务后,表示回去统计完年所得之后将自行进行纳税申报。
截至上午10时,江西第一批年所得超12万,自行向南昌市地税部门递交了个人所得税并自行纳税申报表的共有11人,涉及收入181.3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7万元,已纳个人所得税17万元。
现象:来人大多为代人申报
按规定,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可在地税机关网站上进行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申报。
1月2日上午,记者在南昌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看见,前来办理年所得12万以上的个人大多为代人申报者,他们中有的是申报本人所在单位的会计,有的是中介机构。“我是代我们公司林经理来办理申报业务的。”中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会计熊小姐告诉记者:“这次申报的过程比以前方便多了,通过这次申报业务,我对年所得12万以上办理个税申报的业务也更熟悉了,回去后,我会提醒自己的同事,让他们仔细算算自己的年收入是不是超过了12万元,以免耽误个税申报时限。”
时限:3月31日前未申报要受罚
南昌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年收入12万以上的纳税人应该在今年3月31日前到税务机关办理个税自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办理申报,将要负法律责任,而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释疑:申报不等于征税
“自行申报后,该征税的要征税,该免税的要免税,不会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纳税人大可放心。”针对目前部分纳税人担心申报就要征税的疑问,1月2日,南昌市地方税务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申报不等于征税。
据悉,为更方便纳税人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对申报表局部内容进行了修改,并从2008年1月1日起使用。实行新申报表,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对申报表的局部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在申报所得项目方面: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中,将“股票转让所得”项目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栏目中划上实线,明确告诉纳税人“股票转让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需填报所得额即可。其股票转让所得额以一个纳税年度内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结果为正数的,应统计在12万元之内;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