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会计报表附注审计中的勾稽关系
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财务勾稽关系反映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内在联系, 是审计人员判断会计报表附注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表达的重要依据。附注中许多内容之间有一定的勾稽关系,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 不同报告期对同一内容的表述是否一致, 若发生变化, 是否合理。如某公司在上年附注中披露固定资产中无运输设备, 在本期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期初数中却包含运输设备等。第二, 比较本期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数据与上期附注披露的数据, 判断是否合乎情理。如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 本期2~3 年的款项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上期1~2 年的款项金额; 又如,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中有70%属于劳务收入, 而本期劳务收入却只占3%。这类异常情况虽然不一定存在错误, 但审计人员必须予以关注, 查明其具体原因。第三, 附注中不同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合理。如审计坏账准备时, 要用企业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的余额总和相比较求得比值, 与会计制度规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附注中披露的比例相比较, 审查坏账准备及其提取比率的准确性。又如, 对货币资金与现金净流量的分析性复核, 可以通过分析货币资金期初期末余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净流量之间的勾稽关系, 比较货币资金的增加额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短期借款以及本期增加的长期借款, 审查是否存在粉饰经营收入和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再如,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项目存在着以下勾稽关系:(1) 各类固定资产本期减少的金额≥累计折旧减少的金额;(2) 各类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减累计折旧期末余额≥固定资产残值;(3) 固定资产本期增加的金额≥在建工程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4) 各类别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本期增加金额<(各类别固定资产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 折旧率;(5) 固定资产抵押金额≤固定资产原值;(6) 固定资产抵押数与承诺事项披露的有关数据是否一致等。第四, 检查有无其它逻辑上的错误。如在建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 并非借款, 但该项目却存在巨额资本化利息, 显然不合常理; 又如, 同一项目中期报告披露的资本化金额为200 万元, 而年度报告披露资本化金额却为20 万元等。
参考文献:
[1] 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汇编(1995—1999) 》。
[2] 冯建科:《关于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反向思考》,《四川会计》1997 年第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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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少华:《企业财务报告理论与实务研究》, 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