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及作用
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往往会随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成熟程度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刚导入的预算管理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财务经理负责,协助其完善预算编制流程的监督;在比较成熟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预算委员会(财务总监)负责,负责监督预算的编制与考核流程;在成熟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总经理负责,负责监督预算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并对流程的合理性作出评价,在整个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以后,在董事会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由其领导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内部审计部门来监督整个管理层。内部审计作为最有效的内部监督手段之一,已经在西方200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历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最终成型、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做出了无可替代的贡献。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以监督整个管理层,以及公司架构中审计部门必须自成体系以保持相对独立,这已经成为管理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共识。
三、企业内部审计的制度建设
有效地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离不开重要的制度保障。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机构独立,垂直管理即企业审计部门在管理和考核上相对独立于其他部门(即不受同级以及下级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和评议,不适用360度考核法),如果下属公司设立内审机构,必须由集团审计部门垂直领导。该项措施有利于审计工作不受外部干扰,从而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二)报告反馈机制的施行良好的反馈机制对于公司的内部控制至关重要。所谓报告反馈机制是指审计报告(含整改建议)上报主管领导一定时间后(如7天),如果主管领导认为整改建议不可行,则安排时间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如果认为整改建议可行,则将整改建议转至被整改部门并通知审计部门,被整改部门认为整改建议不可行的,必须在收到整改建议一定时间内,提请主管领导安排时间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被整改部门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则应认真对其进行整改。主管领导可以在收到被整改部门整改说明后,根据整改说明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复查,也可以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时间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复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当在被整改部门开始整改时即告知审计部门。此外,在部门制度建设中还应注意与其他部门制度建设的配套,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如在当前大力推动预算管理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在制度建设上就应及时跟进,以加强对预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