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资本市场的发展,提高各类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增强其经营信息透明度。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通知,宣布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同时,不再执行现行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是由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构成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此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内容涵盖了目前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多个方面,不少准则涉及的事项都是近年来出现的新事物、新手段或新途径,既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在对资产的确认以及计量、披露等方面较旧会计准则又更贴近国际惯例,在会计实务操作中也更为科学化。
较之旧的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谨慎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存货、股票期权、股份支付等具体会计准则内容上,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可能会比较大。
(一)谨慎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增大经营成果的不稳定性。新会计准则的目的是使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更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并对决策更加有用。因此,新会计准则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给予公司更大的自主权来根据对公司经济预期的改变调整会计政策,这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
新准则体系在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中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允许债务人确认重组收益、非货币性交易中以公允价值确认换入资产并确认置换收益等方面均采用了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的主观随意性大,从而增大了经营成果的不稳定性,“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因此,企业有必要向投资人充分解释该计量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取消存货流转的后进先出法,无需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取消理由是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致,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从理论上讲,企业从后进先出法转向其他方法,如先进先出法时,会造成企业毛利的波动。并且,如果是在一个通货膨胀的市场环境下,使用后进先出法还可以降低税收,因此,转向先进先出法会对企业不利。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但由于通货膨胀的因素在当前的中国经济环境中无需考虑,因此,取消后进先出法对原采用企业的影响还取决于其存货周转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
(三)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上,针对借减值准备计提操纵利润的问题,新准则中有多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堵塞了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途径,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这样,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上市公司有可能将以前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以释放隐藏的利润。从上市公司实际计提的减值准备来看,一些公司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假设目前资产减值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数额较大的上市公司,将于2006年集中转回部分资产减值准备,将会造成报告利润的大幅增加,资产减值集中转回显然会对上市公司2006年的账面业绩水平的提升产生巨大的影响。新准则体系扩大了资产减值的适用范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商誉、生产性生物资产、矿区权益、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等,并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四)债务重组方面明确要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危机为前提, 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再计入资本公积。现行准则不允许债务人将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重组收益,只计入资本公积。新制度是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也就是说,债务重组利得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给上市公司带来利润。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其每股收益在新准则实施后,将出现大幅上涨。在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可能因为债务豁免产生巨额利润。但对于ST公司而言,仍不能幻想依靠债务重组获益而摘帽、摘星。原因在于,上市公司摘帽、摘星的条件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正值。
(五)置换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不再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而要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非货币性交易采用公允价值和评估作价。现行准则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认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新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这样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的结果就会产生利润,而此前采用的账面价值计算法基本不产生利润。上述规定特别指出,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六)扩大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新准则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准则从侧重母公司转为侧重实体和实质性控制,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的存在为基础,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准则排除了比例合并方法,但要求业务与母公司差异较大的子公司也应纳入合并范围。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由于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七)扩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一般借款也可以资本化。新准则规定,如果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被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许计入资产,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还可包括一般借款。
(八)增加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将可以施行股权激励计划,而新的《股份支付》准则也使得上市公司在操作时有规可循。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计划,将会改变公司人力成本的支付方式,从而改变公司现金流的流转。但上市公司对关键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很难判断。上市公司很可能因为施行股权激励后,得以确保珍贵的人力资源,从而在竞争中取胜;但也很可能给予员工过度的激励,从而令公司价值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