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舞弊的内容及方式
财务舞弊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利用伪造与虚构进行财务舞弊
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隐匿或套改凭证,如发票造假、伪造单据、虚开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虚构业务、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如上市公司为骗取上市资格虚构收入、少计费用;为套取现金而虚构预借差旅费;出纳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
(二)利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进行舞弊
如出纳人员利用企业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未予分离保管的弊端,私自开具支票,挪用公款等;拉拢与自己职责不相容的人员串通舞弊,如存货核算人员拉拢仓库保管人员侵吞存货;费用核算人员串通出纳人员虚列费用侵吞公款等。
(三)利用计算机舞弊
盗用企业计算机密码进行隐蔽的程序修改或暗藏程序,扰乱计算机程序,使其达到不法目的。
(四)关联方交易舞弊
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主要有:关联购销舞弊、受托经营舞弊、资金往来舞弊、费用分担舞弊等。
(五)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
包括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不当的合并政策、折旧方法、收入费用确认方法及选用不当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等。如利用一些跨期摊提类会计科目进行舞弊,为了调节利润而多摊、少摊或多提、少提“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账户。
(六)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
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利用会计报表项目掩饰交易或事实真相,或者在报表附注中未能完全披露交易真相的一种欺诈方法。
二、财务舞弊产生的影响
舞弊行为会造成会计信息与其反映的经济活动的事实不相符,必然使内部经营管理以及外部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利益遭受巨大危害,进而影响整个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安然、世通等财务舞弊和会计造假案件的发生,曾严重冲击了美国乃至国际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而国内发生的郑百文、银广厦、科龙、草原兴发等财务造假事件也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加强舞弊防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