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债务风险
近年来,一些事业单位因投资强度不够,便以举债扩大再生产和事业发展,结果提高了资产负债率,造成资金周转不灵,影响了正常地还本付息。由于事业单位自身偿债能力的有限性,加上外部环境对事业单位贷款管理的缺位,事业单位“点菜”,政府“买单”的现象并不鲜见,债务风险问题日渐突出。
(二)担保风险
《担保法》明确规定,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得为其他单位担保。但有些行政和事业单位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或出于行政命令或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违法为其他单位获取银行贷款等经济行为担保。尽管这种担保行为属于无效担保,但严重破坏和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并且,对其所属单位的担保行为,作为主管部门或单位,也必然同时承担相关的担保风险。一旦风险转换为事实,买单的仍然是行政和事业单位。
(三)投资风险
当前,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较为普遍,但据某媒体调查,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中,真正盈利者少,实际亏损者多;能收到投资收益者少,有出无进者多。实践证明,事业单位的盲目对外投资,一方面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大量的国有资产无法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另一方面还会形成潜在的其他经济风险,比如债务风险等。
(四)支付风险
众所周知,目前事业单位医药费挂帐、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现象十分普遍。随着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大量的医药费和人员费用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在确保稳定和发展的工作压力下,挤占公用和专项经费,弥补资金缺口,确保预算收支平衡成为不得已的选择,财务部门也因此承担着极大的违规支付风险。
二、事业单位财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风险意识缺位
大家都知道,事业单位一般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在我国,事业单位往往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是特殊的社会组织。也正因为如此,事业单位以吃“皇粮”自居,“吃穿”不愁,风险管理意识极其薄弱。
(二)管理制度缺位
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经济行为的程度不同,因此,其抵御风险的意识、能力和程度也不尽相同。但由于事业单位风险意识的缺位,关于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控制和预防风险的相关制度缺位程度非常严重,从国家和事业单位层面,还没有建立全面的风险预防、应急、报告、问责等制度体系。
(三)内部控制缺位
近年来,事业单位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有个别事业单位在对外投资、大额资金支付、重大项目审批和外部融资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是内部控制制度虽然有,但没有严格按制度执行,内控制度形同虚设,为诸多财务风险埋下隐患。
(四)预算管理缺位
目前事业单位预算反映的只是预算年度的收入和支出预算,对银行贷款、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尚未形成明确的预算管理机制,因此,财政和主管部门无法通过预算管理渠道,全面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上述需求和实际经济行为,对其财务风险的发生不能有效地预测、防范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