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建议
第一,加强报账员的管理和培训。单位报账员的具体工作包括:报账资料的收集整理、会计信息的传递、备用金的管理,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会计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由此可见,报账员的工作规范程度将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真伪,因此财政部门应切实抓紧对报账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使其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第二,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报账员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除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外,还要处理好经费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起财产物资实物账并由财务主管负责登记,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财产物资的盘点和核实,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财产物资增减变动和领用手续,定期与会计中心的总分类账进行核对,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另外还要建立“大额借款、大额支出、超指标、超计划用款”审批制度,制订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三,会计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会计集中核算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会计中心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如何支付,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中心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要彻底扭转将其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
第四,加强往来款项、债权债务管理。会计中心在核算时对收到的款项要认真辨别款项性质并区别处理,从而避免将往来款与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串户入账。对往来款项定期清理,避免长期挂帐。会计中心应定期打印出往来款项明细账给单位核对,催促单位定期清理往来款项,避免因长期挂账而形成账项不清,甚至形成坏账。
第五,强化预算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共支出预算管理体系。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实践证明,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逐步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