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
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
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
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
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
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分离制度
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企业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每个企业在经营中都有可能发生风险,风险管理能够增加企业的价值,实行风险管理企业的受益和不实行风险管理的企业受益是不同的,因此风险管理作为管理的一个特殊领域,日益受到企业的重视。风险管理利用科学系统的方法,管理和处置各种风险,有利于企业减少和消除各种风险,这对企业科学决策、正常生产都具有重大意义。此外,各企业通过风险管理降低了管理成本,不必再为处置风险而储备大量的专用资金,从而间接地增加了国家的税收,由此可见,风险管理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和不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