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自上而下的工程效益审计机制 作为拨入建设资金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建设单位内审资源,及时组织自上而下的工程效益审计。主管部厅、局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大小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效益审计。由上级厅、局组织审计组选聘有关专家建立工程效益审计组,开展对各地工程项目效益审计,强化上对下的指导监督力度。及时对造价跟踪审计和工程效益审计中成功和不足进行经验总结,提出指导性意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审评结合、着重效益”,将效益审计落实到实处,强化全程监控与督查,巩固和树立审计监督的威慑力和权威性。
(三)优化完善工程效益审计的环境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指挥部、基建部门和管理人员对工程效益审计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首先,要努力培养和形成自觉接受监督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学会共享审计资源,尊重引进社会上资质高、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审计事务所或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专业人员,协助他们开展好效益审计的监督工作。审计者既要依纪依法开展严格的审计,确保对工程项目“三性”分析评价的准确性,也要注意协调好基建管理部门、监理公司、外聘审计事务所人员、施工单位及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关系,协助做好工程效益审计的调查了解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
(四)建立和完善外部与内部效益审计评价体系 对工程效益审计的评价应采取外部评价与内部评价相结合,及时完善工程效益审计的分析评价体系。外部评价主要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规定程序委托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利用基建单位单体工程的结算终审权对其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进行评价。通过对各单位报送的审计资料和审计报告来分析、评价各单位工程管理质量。内部评价主要是由内部审计部门承担,通过与管理部门合作,造价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在施工管理、材料设备物资采购、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现场签证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或抽查,按成本效益原则来分析实施工程审计所创造出的效益和效率,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为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提供准确的审计证据。
(五)开展工程效益审计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工程效益审计过程中的“发现”机制和精确的预警系统。工程项目效益审计中应核查建设过程中的反腐败是否是以预防、教育与挽救为主线来治理与控制,建设单位是否配以有力的惩处措施。是否在做好群众举报和信访工作以外,增设建设单位网上跟踪监督信箱;干部作风与形象情况报告制度;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定期轮换制度;关键部门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制度与行政责任的效能监察制度日常化、规范化是否真正贯彻执行。同时,工程效益审计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内、外审计应与建设单位纪委、监察、财务等部门联手,形成审计监督合力, 要严控有决定权的部门和个人不适当地行使自主裁量权,避免个人说了算,摆正位置,提倡民主决策、民主建设,适时介入全过程动态管理,力求消除审计监督盲点,提高监督效率,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建议有权部门对其实行责任追究。使工程效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并提出预警。
(六)提高效益审计人员素质,增加自我约束能力 工程效益审计工作是否有效,人员素质与自律程度是关键。效益审计具有很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它需要各种知识结构的审计人员参加,如工程技术人员、建筑规划人员、数学、环境监督、心理等专业人才,而现今的审计人员大多数是会计、经济管理、法律人才。因此,要引进和培养工程效益必须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审计人员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甘于吃苦,坚持职业道德,办事客观公正,依法审计监督,绝不手软。
通过先进的工程效益审计的理论来指导实践,达到杜绝投资建设领域出现的投资效益不理想,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的损失浪费和资产流失等现象。纠正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力,投资建设管理工作不完善,内部缺乏控制,外部监管不力等问题。促使国家的公共资金真正为民所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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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应良:《关于我国效益审计难点对策的思考》,《审计与理财》2005年第7期。
[3]姚和平:《投资效益审计目标及内容研究》,《财会通讯》(学术版)2005年第6期。
[4]陈伟松:《财政基建投资效益审计分析评价初探》,《审计研究》2005年第3期。
[5]乔海青:《开展效益审计的几点思考》,《中国审计》2005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