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计量及其信息披露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7-01-15 点击数:2573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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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本文从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计量与企业价值关系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入手,对中外有关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的实际披露状况进行了调查比较和分析,探讨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及其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问题,根据我国即将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方面所做出的改 ...
本文从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计量与企业价值关系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入手,对中外有关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的实际披露状况进行了调查比较和分析,探讨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及其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问题,根据我国即将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方面所做出的改进,提出与国际接轨的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建议。
关键词: 无形资产 计量 信息披露 国际接轨
21世纪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时代,专有技术、创新能力、商标、品牌、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企业文化、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将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源泉。企业通过加大R&D投入力度及相关的创新活动,使得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日益提高。因此,合理确认和计量企业无形资产,充分、公开、真实与科学的披露无形资产信息十分重要。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无形资产计量与信息披露的问题更加严重。届于此,本文从无形资产计量与企业价值关系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入手,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50家上市公司、在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5家外国公司2004年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探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问题,提出与国际接轨的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 对无形资产计量与企业价值关系重要性的分析
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无形资产计量对企业描述财务状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不能充分揭示和披露维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无形资产,就会低估企业账面价值,也不符合真实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更不能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相关信息。
一直以来,无形资产被人们认为是“有风险的”资产。资产是指能给人们带来未来收益的经济资源。计量无形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比计量投资于某项财产、工厂、设备带来的经济回报困难的多(Lev,2001)。许多研究表明,无形资产与公司未来的可预见的经济利益相关联。Griliches等也认为,研发活动和高科技投入会引起公司生产效率、产值和股东价值等一系列的增长(Griliches,1995;Lev&Sougiannis,1996;Deng&Lev,1999;Gelb&siegel,2000),并且在理论上以及在公司、工业发展及国家这三个层面上都体现出了研发、技术进步、经济增长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推动全面的经济增长。对包括计算机技术、专利、研发费用和人力资源等项目在内的科技投入进行资本化处理,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推动经济增长的耗费,全面计量并体现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而反映企业的真正价值,也使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关性及可比性。
二、 对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为了充分研究说明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问题,我们对中外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的实际披露状况进行了比较、调查和分析。
(一)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研究中选择了涵盖电器行业、电子器件行业、汽车制造业、IT业,并且在沪市及深市上市的公司共50家;涵盖IT业,传媒业、食品制造业、生物医药业、电器及自动化业在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共15家作为样本。以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为数据来源,以2004-2005年作为研究考察区间,收集并比较无形资产的构成、结构、会计政策、表外披露的信息。
(二) 研究结果及问题分析
根据样本公司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情况,我国上市公司在2004年年报中关于无形资产披露所暴露出的问题如下:
1.无形资产的范围过于狭窄
我国关于无形资产核算的范围过于狭窄,企业对其无形资产的拥有程度揭示过少。具体来说,我国纳入现行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只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和商誉,而商誉只承认产权变动的商誉,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而国外公司的会计报表中所揭示的无形资产范围则包括诸如因特网域名、契约性的客户关系、制造合同、非竞争协议等等。
2.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偏低,且结构不合理
我国50家和国外15家上市公司中无形资产与总资产的比率、无形资产的构成情况分别见表1和表2。
表1 我国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行业 电器行业 电子器件行业 汽车制造业 IT业
无形资产/总资产 3.23% 1.57% 5.98% 3.65%
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 69.8% 39% 53.7% 35.1%
专有技术及专利/无形资产 15.9% 26.8% 8.74% 7.29%
表2 国外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相关比率 比率
无形资产/总资产 36.3%
与客户有关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 23.3%
开发技术与专利/无形资产 51.5%
商标及其他产品权利/无形资产 29.1%
从以上两表可见:
第一,与国外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占总资产平均近40%的比率相比,我国公司无形资产占总资产10%的比率严重偏低,较之权威的“摩根斯坦利全球资本指数”所统计的国外上市公司40-50%的比率有较大差距;
第二,无形资产的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本来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就较低,而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中却占了将近一半,在统计中,我们发现有4家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竟然全为土地使用权。而在国外上市公司中占较大比重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在我国上市公司报表中却微乎其微。特别要注意的是,国外公司报表中,“土地”是与“建筑物”一起放在“财产与设备”中核算的,并不包含在无形资产中,否则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会更大。
3.表外披露过少,存在利用无形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情况
在对我国50家上市公司2004年度年报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公司只是简要说明了无形资产的所含项目、计价、摊销的方法及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19家公司说明了无形资产各组成部分摊销的年限,20家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了未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但只用了“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有减值情形,故未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语带过。其中,还有2家上市公司存在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情形。而国外上市公司对于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较为详尽。在我们所考察的15家上市公司中,每家上市公司在主要会计政策的披露时都提到了“运用估计”,并指出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值不同,对于每项会计处理,均说明是来自于FASB或IASC具体出台的哪项规定。对于商誉,则是详尽列出了SFAS No.142 的两步减损测试法。作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智力资本,各公司都作了详尽描述, 提出智力资本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需要依靠相关的法律法规、专利、版权等来保护公司的智力资本。
三、我国改进无形资产计量迫在眉睫
从以上对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与外国上市公司年报进行对比的结果可以看出,与国外报表中的充分、详尽、谨慎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报表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披露状况不尽如人意:范围过窄、结构不合理、表外披露太少。特别是对某些维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无形资产没有充分揭示和披露,一方面使得报表的相关性减弱,也必然使报表国际通用的程度降低,在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更加广泛地进行联营、兼并及商务交往的活动中,无形资产披露不充分则会导致国内企业处于不利地位。
出现报表披露出现种种差异的原因,究其根本,在于国内外会计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披露的要求不同。我国改进无形资产的计量迫在眉睫。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关于无形资产的部分作出的大幅改动,正是顺应了这一要求。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这样,商誉的核算更为明确;新准则对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计价作了改变,取消了原准则第10条中“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该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意在减少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能否用评估价入账的问题;新准则还增加了有关不确定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不确定性的说明应运用稳健原则,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这一点体现了新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
对于研发费用,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予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中,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此条规定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披露的要求,对于研发费用较大的企业影响巨大,将极大增加企业的权益,资产结构随之发生变化,权益比率的提高,有利于增加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为了消除上市公司利用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粉饰报表来应付投资者及规避退市。新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它是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进行的重大变革。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将有效的遏制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调节利润的情况。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利用计提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相应的,报表真实性会越来越高。
四、 关于我国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的几点思考
判断一个会计准则的好坏不在于该准则有多先进,而在于是否适应其所处的会计环境。新会计准则是随着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及监管环境的发展而制定出台的,是与我国当前的会计环境相适应的。以下是关于无形资产方面我国新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的几点思考。
(一) 扩大确认范围
知识经济时代,能够给企业带来不确定性的超额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中绝大部分是无形资产,包括我们所熟悉的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特许使用权等)、组织资本、智力资本、人力资本等。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包括六大类,分别为与营销有关的无形资产、与客户关系有关的无形资产、与技术有关的无形资产、与合同权利有关的无形资产、与技术革新有关的无形资产、商誉。客户关系、数据库升级费用、制造合同、设计许可等都纳入了无形资产核算的范畴。其范围十分宽泛,也充分体现了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驱动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范围过于狭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出现的形形色色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价值的驱动作用日益明显,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将客户关系、技术文档、非竞争协议等纳入无形资产核算体系,同时要积极研究可行的确认与计量方法,包括一些非财务计量方法,在理论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将这些新兴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
(二) 逐步建立公允价值计价的环境
与国外公司治理相对规范、监管体系完备、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相适应,在计量手段上,国际会计准则、美国、英国、对于无形资产都采用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此次颁布的新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债务重组等方面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成为本次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但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并未完全建立。国际接轨是方向,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今后逐步建立公允价值的计价环境。
(三) 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建议
对于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在英国,研发费用一般存在于科学或工程项目中,缺乏“独特性”使之与其它内生资产一样被资本化(Company Reporting, January, 2002)。目前国际会计准则(IAS No.38)对研发费用采用的是有条件的资本化方法,即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后,内生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的支出可予以资本化处理。
新准则中,我国改变了之前研发费用完全费用化的做法。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应注意的是:要严格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以防企业利用费用资本化调节利润。
Amir&Lev(1996)提出,在慎重对待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问题中,“内部效用”是一个很好的评判标准。为了制造出令人满意的产品,成功的非商业产品所含的智力资本也可能用于内部研究。因此,基于市场生存能力及内部有用性的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将更有意义。
(四) 加强表外披露
美国的Paul B. W. Miller和Paul R. Bahnson 在《高质量财务报告》一书中指出:产生QFR(高质量财务报告)信息最可能的途径在于提供大量的补充披露信息,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所有已确认的和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同时应该使用这些补充披露来描述所有无形资产的来源和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价值。当衡量无形资产时,不应该给出一个单独的确切数字,而应该描述可能的价值分布。在我们所研究的15家国外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中,发现其中对于无形资产的披露相比国内公司而言充分很多。不仅体现在无形资产包含项目上,而且对近三年摊销、减值情况的对比、今后五年的预计减值(具体到每项资产)、研发活动对于企业生存及发展的重要性等等都作了详尽描述。 因此,我国上市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表外披露,在扩大披露范围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给出每项无形资产的来源、增减情况、预计未来摊销额、预计减值情况等,这样,不仅可以增强信息与决策的相关性,也使得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的增长率更符合实际。
五、结论
综观世界上著名的公司无不靠无形资产赢得投资者信任,其股票受到投资者追捧,从而使公司及投资者双获利。当前,根据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报表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披露不完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价值,使得报表不具相关性及可比性。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并改善了无形资产的披露状况,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的逐步有序,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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