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效益审计方法初探
发布时间:2007-11-23 点击数:1383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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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农业综合开发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惠农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笔者通过对第5期、第6期近6年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审计和效益审计(调查)的结果进行分 ...
农业综合开发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惠农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笔者通过对第5期、第6期近6年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审计和效益审计(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认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效益审计应该做到“四查四看”:
一是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等管理程序是否规范,看决策机制的科学性。这主要从开发主管部门的项目计划入手,重点审查项目库的建立是否合理,项目的选择是否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方向;项目的评估论证是否科学,是否能真正落实国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特别关注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性的评估;项目建设规划是否与本地的土地利用综合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等相冲突,防止在建项目或已建成项目由于工业经济的发展、小城镇建设的发展以及道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而造成破坏或废弃,形成重大损失浪费,从而影响财政资金的长期使用效益;开发项目是否存在人情关系项目以及扶贫赞助项目等,从而分析评估决策的科学性和投资的效益性。
二是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看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这主要从财政部门管理的专户入手,根据县级报账的财务情况,沿着资金的流向轨迹,分别对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拨付部门、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工程的建设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或调查。重点审查项目的前期工作费和科技培训费等是否被开发主管部门挪作事业费使用;审查资金拨付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的现象,同时,也能发现下级财政虚假配套项目资金的问题;审查建设单位项目支出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工程结报而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其他政府形象工程的问题。特别关注经济相对落后、财政收入相对薄弱的县(市)或乡镇,这些地区一方面是财力不足,上级要求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能到位,而影响开发项目建设的工程量或工程质量;另一方面往往在集镇建设或道路建设等建设工程资金有缺口的情况下,利用再向上级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补贴资金来弥补其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不足,形成“套帽子”工程。
三是查项目的基本设施建设情况,看项目预期效益的真实性。这主要通过项目区现场实地勘察与调查询问相结合来进行,对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或项目验收报告)实地进行清点,看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以及已建成项目设施发挥作用的情况,看是否存在已建项目被毁损、废弃或无法正常发挥效用的现象,了解是否存在影响项目长期发挥效用的因素等;同时,走访项目建设区的群众,向他们调查了解项目建设对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实惠,开发项目对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影响以及群众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还有哪些好的建议和具体需求等情况,为以后完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收集第一手资料。另外,还可以借鉴和利用当地统计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效益统计资料来综合评估项目预期效益的真实性。如2002年某科技示范项目建设时,该地区绝大部分是农田,而今年进行检查时,这些农田已被该镇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所征用,而导致350万元的财政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发挥不了应有的效益,形成损失浪费。
四查项目的管理监督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看开发主管部门的管理效益。这主要通过对财政部门的开发资金专户管理、项目县级财务报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开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益;对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项目公示、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项目验收评比等管理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主要通过对具体项目的台帐资料检查分析来进行。重点关注由于这些制度未能被有效执行而造成的项目立项不准、管理不善、资金流失或被挪用、工程偷工减料或存在质量事故等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从而分析评估管理效益,对各项管理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提出建设性建议。如某项目财政投资210万元,而当地政府就从中抽调资金30万元,进而影响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作者:江苏省丹阳市审计局 朱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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