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07-10-31 点击数:1766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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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前者适用于所有企业,后者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保险企业将不再执行旧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 ...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前者适用于所有企业,后者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保险企业将不再执行旧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那么,新会计准则将在哪些方面给保险企业带来重大影响呢?这是当前各大保险企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新会计准则给保险企业带来的各种影响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以便各保险企业作好充分准备,从而使得新会计准则在保险企业得以顺利实施。
一、新会计准则对保险企业的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了经营策略、投资策略、与投资者的关系、偿付能力的计算、产品设计、贷款和并购合约、职工激励计划、税务处理、流程管理、内部控制和人力资源的规划等等。某些关键绩效指标如保费收入的核算、投资收益的比较分析等可能需要改变。”
《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两个准则的重大突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重新界定保费收入、增加对准备金提取充足性的检验和单独列示披露再保险业务状况。新准则出台所带来的会计核算上的变化,将对我国保险市场未来的发展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将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保险公司会计科目和信息披露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增加了很多新的报表科目,并对以前的某些科目进行了重新分类及定义,同时增加了大量的附注披露要求。
新会计准则要求保险人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保险合同有关的相关信息,而涉及准备金的披露事项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增减变动情况;主要精算假设和方法;充足性测试的主要精算假设和方法。对于新的披露,如索赔进展信息的披露。
新准则出于对行业现状及国情的考虑,仍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存在较大差距。主要的差异体现在:
(1)保险合同的定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中,对保险合同成立的要素主要看重大保险风险的转移程度,而在新准则下,将“重大”两字移去,保险合同成立的要素主要看是否存在保险风险,不考虑保险风险转移的程度。这一分歧,造成新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对保费收入的计量存在显著差异。
(2)递延承保费用的处理
在递延承保费用的确认上,新准则不确认递延承保费用。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既不禁止也不要求递延取得成本。目前国际上很多保险公司选择的做法是,将与承保新单及续保业务直接相关且根据这些业务的变动而变动的费用支出,确认为递延承保费用。
上述两项主要差异,造成保险公司按新准则下编制的财务报表仍与其他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表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二)对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确认的影响
新准则实施之,保险公司往往盲目追求保费进账,这大大加剧了保险业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在销售时,只管当下收益,不管未来支付,不计承保成本,这导致了产品设计的失误,大量高利率产品被设计出来。保险公司大力发展投资理财型产品,尤其是寿险企业。2003年我国保险公司3011亿元的人身保险收入中,分红保险业务收入为1670亿元,占到了55.48%。理财型业务收入的比例一直很高。
新准则改变了保费收入确认标准。我国现行保险企业会计实务中,除少数非寿险品种分拆处理外,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所有合同均作为保险合同处理。按照新会计准则,投资连结险、分红险等投资性保单的收入将从原有的保费收入统计口径中剔除。
新准则引入在认定保险风险的基础上确认保费收入的做法,使得保障型保单和投资型保单对保险公司的报表核算结果将产生不同的影响。按旧的核算制度,投资型保单的收入也被统计进入保费收入,而根据新准则的定义,这部分保费收入并不反映保险风险,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因此,对于国内以投资型保单销售为主的寿险公司而言,其保费规模将出现大面积缩水,其市场份额将会出现大幅下降,其市场形象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目前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按月上报保费收入规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新准则下统计口径的变化使得各寿险公司的座位排次将可能发生变化,预计这会对各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调整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
由于新会计准则大量改变了不同项目的核算基础,实际偿付能力额度和监管指标也可能受到有关的影响。最明显的是金融资产部分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在计算实际偿付能力时,有关金融资产的认可价值是否应该也与公允价值挂钩,便是一个需要研究的课题。
此外,偿付能力报表的科目和部分披露内容都是建立在旧会计准则和报表科目之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可能导致偿付能力报表编制规则的重大改变。
(四)对保险公司业绩评价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在很多领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能会增加经营成果的不稳定性。企业的盈利可能会随着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等市价的变化而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
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在确认标准和计量基础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可能使保险企业的主要业绩指标发生变化,例如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这将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融资成本、内部考核、行业监管等产生影响,甚至影响股东的利润分配和管理层的报酬。
财务报表上所报告的利润可能不同于经营上的业绩表现,管理层必须了解公司内部和外部投资者对公司业绩评价方式的变化。
公司的财务、精算等不同部门的人员可能需要协助管理层对盈利和净资产的变化分析作出更多的准备。面对更为波动的盈利,管理层如何合理计划股利政策,在满足公司发展及增强股东信心二者之间作出平衡。
(五)对保险公司流程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影响
由于新会计准则对保险公司的各方面流程都可能导致重大的改变,对于流程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控制必然产生巨大的影响。
企业在内部控制系统方面,也要作出相应调整和完善。例如,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对于资产减值的确定给出了更为全面和具体的指引,某些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要求,相应的,企业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于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的确定建立内部控制。
例如在投资管理的流程中,保险公司可能要对下列可能出现的新的风险作出控制:
(1)部分嵌入衍生工具没有被识别;
(2)嵌入衍生工具的计量过程出现错误;
(3)部分持有至到期的金融工具被错误提前出售;
以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被错误重分类。
新准则引入了准备金充足性的概念,对那些历史比较悠久的保险公司来说,由于销售了大量老保单,存在较大的利差损,尤其要考虑对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以及带来的财务影响。一旦公司确定了充足性测试影响的财务结果,那么投资部门将需要考虑现有资产负债匹配的问题从而影响到投资决策;精算部门应将充足性测试纳入工作计划并检查充足性所应用的假设是否合理。这些对公司的业务流程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保险公司在切换新会计准则时,必须建立相关的流程和控制,确定公司能高效地按照新会计准则生成有关的报表供管理层和监管机构使用。
(六)对保险公司产品设计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于保险合同的定义和如何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也给了新的指引。此外,由于新会计准则规定容许把保险风险部分与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对于保险风险与其他风险不能区分的,或虽然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则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
新会计准则对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也会带很大影响。“公司在进行产品设计及定义保险责任及其他条款时,关于新会计准则对于财务核算方面提出的识别保险合同的种类、分拆保险合同的相关要求应当给予一定的关注,因为产品条文的改变对产品如何核算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七)对保险公司投资策略的影响
由于新会计准则较多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可能导致业绩显得更为波动。为了减少盈利的波动性,某些公司可能将较多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减少某些金融工具的短期交易使它们得以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这些都可能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现有投资策略。部分公司也可能考虑某个特别时间对于某些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以减少短期的波动。
新会计准则要求保险公司的主要资产,多项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从长远看,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趋势,保险负债亦有可能会按公允价值计量。到时候,保险公司需要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方法策略进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减少报表的波动性。
(八)对保险公司职工激励计划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规范了各种职工激励计划包括股票增值权,股票认购权等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由于新会计准则要求无论以权益结算还是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均应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反映在当期的成本费用中,并分别计入资本公积或现金支出/负债。所以,股份支付准则的执行对于公司的利润表将产生较大影响。对于以现金结算的支付,则会导致公司当期期末的负债增加。
对于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股份支付,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股份数量、等待期期限、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等。比如等待期越长,则相对应每一会计年度成本费用越小。因此,公司在设计股份支付计划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不然职工激励计划可能产生预期之外的利润影响。
二、保险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对策
对金融机构来说新准则带来的挑战主要有四个:是否具备熟悉新会计准则的财务人员;是否有合适的计量工具,正确测算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否具备相关的财务判断经验;是否有良好的财务信息系统,及时把握金融工具的波动情况和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整个企业范围内的一项系统工程,为此金融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管理层和会计人员进行培训
首要目的是要让财务人员理解新准则与旧准则的差异以及对业务的实质影响,同时为下一步制定准则转换工作方案提供思路。同时为以非财务管理人员为重点的培训确定方案框架,包括培训目标设定、培训机构选择、时间和参加人员范围等具体事项。
对非财务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也是工作的重点。目的有二,其一是促使职能部门牢固树立自己的专业判断对于财务报告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观念,并帮助他们理解准则的要求,从而在会计确认这一初始环节形成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事前控制;其二还要帮助其理解管理判断所需专业工具的使用,如针对衍生金融工具、融资租赁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事项设计的专门判断工具。
2.评估准则变化
将评估分为两个层面进行,第一个层面是从会计原则和基本会计要素角度比较新旧准则的差异,这一次层面的比较是从本质上认识新准则与旧准则的差别,也为具体准则的比较分析提供了理解的基准。第二个层面是针对每一个具体准则,从确认、计量和披露三个环节评估差异以及对公司经济业务会计处理的影响。
3、调整原有核算系统
新会计准则全面实施将对金融企业原有会计科目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包括:(1)表外科目表内化;(2)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核算制度体系的建立;(3)金融资产四分类法、金融负债两分类法对原有核算科目的影响;(4)实际利率法下“双90天”确认非应计贷款的方法的改变等。这些都需要对金融企业原有核心系统的有关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做出相应调整,比如:对账务体系进行四分类的调整改造、实施原有账务的迁移、随时测算并出具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意见,并且测算模型和依据要通过审计事务所的确认,等等。这些工作都要求保险企业的财务部门、科技部门和运营部门密切配合,为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做好准备工作。
4、建立风险控制系统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会给金融企业的财务核算带来很大的变化,而且会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乃至整个经营管理体系、理念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对准则的培训,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专业方面,而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尤其是对风险管理部门和分支行行长的培训。从整个金融工具有关准则的条文来看,对金融企业风险管理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对财会专业的影响。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引入和“盯市”制度的建立,使保险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受利率、汇率、价格等指标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同时,随着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量的逐步放大,潜在的巨大风险将相伴而生,如果风险控制系统不到位,将会导致严重后果,“巴林银行”、“中航油”的惨痛教训应该引起金融企业的足够重视。
5、调整信息系统
这一环节对新准则下公司内部生成有效的会计信息,以保证高级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准确理解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分析和战略绩效跟踪等管理信息系统均需要根据会计核算内容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此来保证管理决策支持信息与会计报告信息之间的可比性。因此,要认真做好:重新设置和调整会计科目、账务系统和财务报表编制系统,在对自身业务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将新准则的核算要求分别从确认、计量和披露环节结合具体业务内容加以明确界定,制定具体指引;建立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和系统,对于活跃市场的报价进行信息收集,如有必要,建立相关计算机模型;收集列报和披露方面的信息。
6、积极开展同业交流
目前,国内同业已有全面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的先例,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已在香港和内地上市。对于其他保险企业来说,应该积极开展同业交流,了解同业先行者全面实施国际会计准则方面的工作安排和步骤,以及在执行新会计准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从而推动整个业界对于新准则的执行能力。
为了顺利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各保险企业需要加大专业人才储备、信息系统建设以及相关数据积累。执行新会计准则可能不仅仅涉及会计和财务部门,也会涉及企业管理层、信息系统部门、研发部门、人事部门等。例如,很多新会计准则要求的信息都需要信息系统去收集。因此,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整个企业范围内的一项系统工程。由于新会计准则的不再单纯依靠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概念和计量模型,这给保险企业会计人员素质带来了重大挑战。因此,落实好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保险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是关键。各保险企业应当加大熟悉资本市场、高级计量技术的人才的引进和储备力度,适应会计准则国际化的需要。同时,保险企业加大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加强相关历史数据的积累,为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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