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对金融公司的影响
发布时间:2007-11-01 点击数:1438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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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经数年修订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和金融行业相关的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准则对金融上市公司06年及以 ...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经数年修订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和金融行业相关的有: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准则对金融上市公司06年及以后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或潜在影响分析如下:
在债券投资方面,原准则投资分类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期末短期投资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单项投资计算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作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利润表;
处置短期投资时,按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长期债券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与债券票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股权和基金投资方面:原准则下自营证券及已上市的可供出售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入账,因此需要计提自营证券减值准备及可供出售投资减值准备。而新会计准则则按照投资目的将金融资产区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类、可供出售类、持有到期类、贷款及应收款类。
在原准则下,证券公司的自营证券的帐面亏损(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计算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是计入当期损益的,而帐面盈利是不计入当期损益的,而在新准则下其自营证券如果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则帐面收益就要计入当期损益。另外,原准则下证券公司的长期投资中有的股权投资应划分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类”的,也应在当期反映其损益;如果应划分到“可供出售类”,其公允价值与原来帐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这样会计准则变化的结果是导
致证券公司股权投资中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量的部分的资本利得即使未实现,也会在当期损益或者所有者权益上显示出来。
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的债券投资也将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来计量。如果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类”,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计入“可供出售类”,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而计入“持有到期类”和“贷款及应收款类”的债券投资就应该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来计量。
一、衍生金融工具
原准则下衍生金融工具在表外列示,根据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对衍生金融工具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计入损益表。
二、贷款计量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 年版)的规定,贷款应分为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两类。其中,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 天没有收回的贷款;而应计贷款则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对于非应计贷款,将不在表内确认利息收入,在收到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将确认为利息收入。然而,按照新的准则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资产,应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因此,对于一笔原先标准下的非应计贷款,将不再确认利息收入,但在新准则下,该笔贷款的摊余价值可能不为零,仍需按照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对于以往的应计贷款,将按照贷款本金和合同利率确认利息收入,但在新准则下,该笔贷款的摊余成本可能与贷款本金不一致,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也可能不一致,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能会出现差异。
三、差异比较
实际上金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财务报告。由于此次新的国内会计准则基本上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修订的。这样我们可以比较2004 年主要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报表来近似分析会计准则调整后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从2004 年比较情况可以看出,国际会计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下报表显示差别尽管存在,但是并不非常显著,而且当会计准则的差异还要看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调整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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