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实务导师制下业务指导“三步曲”
发布时间:2007-10-21 点击数:1558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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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审计署《审计实务导师制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地特派办和地方审计机关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推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在加强审计机关人力资源建设,提升新任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局面十分可喜。
审计实务导师制度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推动审计实务经 ...
审计署《审计实务导师制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地特派办和地方审计机关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推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在加强审计机关人力资源建设,提升新任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局面十分可喜。
审计实务导师制度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推动审计实务经验的传授,发挥对新录用审计人员的传、帮、带作用,是提高青年审计干部业务能力,促进审计机关人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好的制度需要有效的方法与之配合。为切实提高该项制度的实际效果,针对审计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方法对审计人员进行指导显得非常必要。根据多年的审计实践,笔者认为采取账表、实物、业务流程“三步曲”的业务指导方式,对促进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凸显审计实务导师制的效果较为有效。现将其介绍如下,希望对该制度的顺利推行有所裨益。
“三步曲”之一:以凭证、账簿和报表作为审计实务入门基础,增强新任审计人员对审计的感性认识。新录用审计人员初步接触审计对象时,往往会产生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既不知审计什么内容,也不知道索取什么资料,更不了解如何发现审计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新任审计人员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能够打开账本、看懂账务记录、透视数字背后的“故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把握凭证、账簿和报表三者间的勾稽关系,了解相关项目之间的对应情况。经常的情况是以账簿为中心,通过账簿记载的相关业务记录,向前可审计与业务记录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这时要注意对有关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向后可与相关报表项目进行核对。同时,还要对凭证、账簿和报表三者进行独立审计,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重点审计内容。
“三步曲”之二:以资金、存货、设备、基建工程等实物为基础,建立账表与实物的联系,审核“账、证、表”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记录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会计记录作为企业的信息系统,是对被审计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书面反映,凭证、账簿和报表是反映的具体形式。在对账面资料进行审计的基础上,下一步需要将这些纸质信息还原为最初的经济活动,对资金、存货、设备、建筑物等实物资产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判断凭证、账簿和报表对经济活动的反映是否真实、全面、准确、完整。这个过程中有很多具体的审计方法需要掌握,如以账户为基础的资金链条审计法、对存货进销存的盘点审计法、对相关经济活动的询问法、基建工程的预(结)算审计法等。
“三步曲”之三:在掌握对纸质资料与实物资产审计方法的基础上,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全面提高审计业务技能。审计从产生至今,审计模式经历了账务基础审计、内部控制基础审计、风险评估基础审计三个发展阶段。在掌握账务审计、实物审计方法的基础上,下一步应当掌握的是内部控制基础的审计。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是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基础,也是实物资产运转的基础。通过了解并掌握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设计及其实际运行情况,可以发现各项业务中内部控制的薄弱点,进而可据此确定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掌握多个流程之后,以此为基础,可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整体经营情况,为以后进一步提高审计技能奠定基础。
审计实务指导的“三步曲”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纸质资料到实物资产再到具体业务流程,符合审计人员业务提高的基本规律,也是审计实务开展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程序。应当指出的是,这只是从普遍意义上所说的审计业务指导程序,对具体的行业审计,这些指导程序还要有相应的变化。同时,审计实务导师还需要指导新任人员对审计法规、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评估、被审计单位机构设置、财务管理体制等情况有深入了解。为突出重点,力求效果,这些内容可以作为配角融于“三步曲”之中,待新任审计人员“出师”,能够独立审计后,再对这些内容进行专门研究。(作者: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 肖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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