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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业审计质量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07-08-26 点击数:128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今年5月15日至6月4日,审计署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6号令)的要求,对2005年审过的中央管理企业审计项目质量按百分制进行了严格的考评。质量考评结果分析认为,当前企业审计质量应注意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注意抓好审前准备及审前调查工作   ...
  今年5月15日至6月4日,审计署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6号令)的要求,对2005年审过的中央管理企业审计项目质量按百分制进行了严格的考评。质量考评结果分析认为,当前企业审计质量应注意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注意抓好审前准备及审前调查工作   审前准备包括:组成审计组、了解被审计企业基本情况、执行初步分析性复核、初步确定重要性水平、分析审计风险、制定《审计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并提出书面承诺要求等七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审前调查和审前资料数据准备工作。审前调查工作比较重要,也是以往审计项目中容易忽视的一个环节。审计署审法发[2005]48号要求:“任何审计项目都必须实行审前调查,但审计机关可以根据项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确定审前调查的繁简和调查时间”。6号令第七条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并在第八条要求审前调查应了解被审计企业的经济性质等8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在第九条要求应当收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6个方面的资料。同时,还在第十条当中提出了可供选择的5种方式。   审前调查要认真拟定《审前调查提纲》,按照提纲开展调查。然后在6号令第八条要求了解的8个方面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撰写《审前调查报告》。根据取得的《会计报表》等资料、数据等情况,分析列出需要审计的具体内容和重点问题和线索。审计署重点检查了各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工作质量。该项分值占考评总分的8%。   审前调查工作完成后,重点是在《审前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按照6号令第六条要求制定《审计方案》。6号令第十三条要求《审计工作方案》必须具备审计工作目标等6项主要内容;第十四条要求《审计实施方案》必须具备9项主要内容。在《审前调查报告》和《审计方案》的撰写过程中,《审前调查报告》内容,要侧重反映调查过程和被审计企业情况,依据取得的信息分析找出被审计企业存在问题,提出重要问题线索;《审计方案》内容侧重介绍被审计企业基本情况,确定审计内容和重要问题线索,做出审计分工,提出审计实施中怎么做。审计署重点检查了是否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批准和调整审计方案;审计方案的要素、内容和操作性;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方法和步骤等内容。该项分值占考评总分的10%。   二、注意抓好审计方法、审计取证和记录过程   企业审计方法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的了解和测试、审计事项实质性测试和收集审计证据等。了解和测试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掌握被审计企业制定和实施政策与程序所形成的调整、检查和制约系统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效,预测审计风险。根据审计目标要求,按照企业的销售、采购、存货、货币资金、工薪人事、投资、固定资产和筹资8个业务循环,对审计事项进行实质性测试,通过检查、监督盘点、观察、查询、函证、计算核对分析等方法,了解资料数据的可靠性。审计署今年重点检查了内部控制测试、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评估、分析性复核等先进的审计方法在审计实施中的应用。同时,对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情况进行了重点考评。对审计中开发、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重要审计结果与计算机辅助审计的联系非常重视。该项分值占考评总分的13%。   审计取证即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收集审计证据。6号令第三章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第三十三条要求“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后附有审计证据支持。其他审计事项以审计日记记载审计事项的查证过程和结果,必要时也可以附有审计证据或者相关资料”。第三十四条介绍了收集审计证据方法。并介绍了在每一种方法运用中应当取得哪些审计证据。第三十五条规定“收集原始资料、实物等作为审计证据;不能或不宜取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的,可以采用文字记录、拍照、下载等方式取证。”审计工作底稿是归纳审计证据、反映查证问题简要事实、记录审计专业判断和查证结果的载体。6号令第四十九条要求:“对被审计企业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第五十条规定审计事项等8个审计工作底稿应具备的要素。审计署重点检查了审计取证质量、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底稿与审计证据之间关系的使用等8项内容。该项分值占总分的 22%。   记录审计过程是审计日记。它是审计人员以人为单位,按时间顺序反映其每日实施审计情况的书面纪录。6号令第四十五条要求,审计日记必须具备“审计项目名称等7个要素”。第四十六条对审计日记应记录“审计事项的名称;实施审计的步骤和使用的方法;审计查阅的资料和数量;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和查证结果以及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休息、学习开会等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在第四十七条中提出严格要求。在审计署检查中,审计日记记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较多,应引起大家注意。该项分值占考评总分的12%。   三、注意抓好审计终结和报告工作   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企业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作为审计组人员,重要的是汇总审计资料,草拟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工作。6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审计报告包括标题、内容等七个基本要素。”第五十八条规定“审计报告包括审计依据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审计署重点检查了审计报告能否如实反映审计结果;审计评价是否恰当,有无超出审计评价范围;审计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数据相互之间是否吻合、文字内容表述是否准确等12个方面内容。该项分值占考评总分的23%。   四、注意抓好审计实施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审计实施程序贯穿审计实施活动的全过程。审计署在检查审计程序方面,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6号令等规定,重点检查了审计通知书的送达时间;被审计企业向审计组做出的书面承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是否征求被审计企业意见,接受反馈意见的是否调整审计报告,不接受的是否作书面说明;审计处罚事项是否告知并组织听证;审计报告等文书内容、格式;审计资料“三级复核”;审计业务会议是否形成决定等6个方面内容。该项分值占考评总分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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