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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审计厅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发布时间:2007-06-30 点击数:1237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最近,山东省审计厅修改完善了《国有及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 ...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最近,山东省审计厅修改完善了《国有及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把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大问题作为审计的重点。同时,在审计内容中引进效益审计分析,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国有资产营运效益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发展。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突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资产质量、重大经济决策、经营合法合规性和个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情况等审计重点,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注企业是否依法纳税,依法计列缴纳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基金,职工工资是否得到适度增长,揭示企业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在上市融资、改组改制、股权转让、兼并破产、资产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企业及有关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支出结构是否合理,部门单位管理的科教、农业、水利、扶贫、救灾、社保、环保、医疗、城建和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是否合法合规并有效利用,揭示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不合法、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等问题,着重从制度层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所在高校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校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自立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图书、卧具等物资的采购方法和途径是否符合规定,采购成本与出售价格之间的价差是否合理,学生是否满意,教材等优惠折扣是否按规定比例返还给学生,有无借机牟利、加重学生负担等问题;是否按规定足额计提、使用奖贷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金,贫困学生是否得到有效救助;高校基本建设规模是否适度,负债规模和结构是否合理,有无相应的还款能力,是否存在盲目扩张、债务风险过大、高息集资变相谋取福利等问题。通过审计,增强高校及有关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规范管理,促进高校经济运行的规范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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