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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修订后审计工作重点初探
发布时间:2007-05-13 点击数:115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审计法》自1995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政府工作中心,严格依照《审计法》的规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以打假治乱为重点,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财经领 ...
  《审计法》自1995年1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政府工作中心,严格依照《审计法》的规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以打假治乱为重点,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财经领域中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不断深化审计内容,积极探索效益审计,揭露由于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审计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对于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审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许多新任务、新要求。一方面,新形势对审计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审计工作面临的客观环境与《审计法》制定之初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带来所有制结构和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审计监督对象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被审计单位财会电算化的普及,审计监督的载体也由纸质资料向电子数据方向转变。因此,有必要对《审计法》中一些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不适应审计工作发展要求的内容,加以修改完善,以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制度,更好地促进审计事业的发展。此次修订《审计法》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四个方面作了修订。   修订后的《审计法》于2006年2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审计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根据修订后的《审计法》,审计工作重点是:经济生活中的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经济领域中存在的损失浪费和效益低下的问题;由于地区和城乡差别等造成的社会不公问题;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民主法制建设问题。并据此要求审计机关,要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对整个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和全面把握;着眼于中国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效益审计之路;要关注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仍然要把揭露、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作为重点,特别是要加强对金融、投资、国有企业等领域的审计监督;要改变单纯监督的认识,提高服务意识。   李金华指出,要提升预算审计的层次和水平,使这项工作达到三个要求,一是整体性,要对预算执行的整体情况给予评价;二是宏观性,要对一些具有宏观性的问题提出审计看法;三是建设性,要针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他说,效益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是同等重要的。当前经济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损失浪费问题,效益审计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揭露、纠正损失浪费问题,二是通过审计,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他指出,揭露、查处重大的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是审计机关长期的主要任务。关于屡查屡犯的问题,他辩证地说,现代社会中任何国家都存在多种形式的违法违规问题。靠审计监督是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起到遏制和震慑作用。随着审计监督工作的不断加强和国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一些问题会有所改善,但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还会出现,对审计工作又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审计事业也会得到新的发展。   李金华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改变单纯监督的认识,提高服务意识。审计机关要通过围绕地方的中心工作开展审计工作,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和社会稳定工作服务;通过促进整改提高,为被审计单位服务;通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社会服务。他强调,审计工作仍然要回答:是什么,搞清问题的事实;为什么,搞清问题的原因;怎么样,搞清问题的结果;怎么办,决定如何处理。审计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僵化地生搬硬套,不能简单地只知道“是什么”、“怎么办”,更重要的是弄清楚“为什么”、“怎么样”。 李金华最后希望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从实际出发,既要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精神,又要着眼于当地的实际情况,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中心工作开展审计工作,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沟通。同时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精神,带好队伍,发挥自己的优势,创造自己的特色,赢得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满意。   今后广大审计人员要在深入学习领会《审计法》的基础上,按照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及各项审计法规和准则规定,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谨慎原则,注意掌握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等,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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