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单位内部审计刍议
发布时间:2007-06-20 点击数:1399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内部审计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一项监督职能,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决策的得力助手和参谋。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农业单位仍是农业科研、生产、经营的重要力量,不仅是过去,而且现在对农业的生产示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内部审计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一项监督职能,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决策的得力助手和参谋。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农业单位仍是农业科研、生产、经营的重要力量,不仅是过去,而且现在对农业的生产示范、良种试验与推广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如何审视农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已成为农业单位审计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重要课题。笔者根据十几年的工作实践,就农业单位内部审计谈几点看法。      一、农业单位内部审计特点      根据农业部颁布的《农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农业单位的科研与生产经营特点,农业单位内部审计有以下几个大特点:      1、审计重点   (1)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情况审计。农业单位一般属农业事业单位性质,有一定的差额事业经费拨款,农业单位年初一般都会制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财政资金的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及财政资金的预算作为全年财务管理的基本框架。同时,普遍存在较重的历史负担,如单位办学校、医院、退休人员多且未参加国家统一的社会险保等,加之农业的产出率低,属弱势产业,故对计划(或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事关农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全局。   (2)经营性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情况审计。对于农业单位来说,下属单位(分场)多、土地多、人员多,生产经营收入是农业单位重要的来源之一。因此,对经营性收支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也是内部审计的重点。      2、审计难点   (1)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由于农业单位制度建设一般不够健全,相对于工业单位而言较薄弱,人员素质相对不高,加之内部控制的职能不仅包括购货、销售、生产等经营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还包括为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各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因此,对农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具有一定的难度。   (2)承包与租赁经营的经济责任的审计。采取承包与租赁的经营方式,在农业单位具有普遍性,在此活动中,“富了和尚穷了庙”及包盈不包亏的现象比较突出,经济利益关系复杂。   (3)农业专项资金(含配套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目前总体上使用效率不高,有的甚至被转移、挪用。   (4)综合经济效益审计。农业投资具有回收期长的特点,短期内难以见效,故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缺少综合正确、客观评价,短期行为较严重。      3、审计热点   (1)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的审计。长期以来没有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评估,对划拨土地、住房(未完全房改)、经济林木、园艺资产等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的情况长期不清晰。另外,国有资产的对外投资情况也是广大职工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   (2)农业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农业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正逐渐完善,但农业工程计算存在的隐蔽性及不完全规则性及施工过程的不规范性,使得农业工程财务管理为大家所关注。   二、农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不突出、难点未突破、热点介入不深”是当前农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现状,具体表现为:      1、内部审计目标定位不准   由于我国内部审计是在国家审计的推动下建立发展起来的,而农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又比较晚,所以,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心往往局限于财务收支和合规性审计。因而在指导思想上,内部审计的定位侧重于“监督”,属于“监督导向型”内部审计,不适应内部审计本身的需求,且不易得到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的支持和配合。另外,还忽略了根据在农业单位特点而须要开展的专项审计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审计,进而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一度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独立性不强   近几年农场事业单位及国有农场处于机构改革阶段,大部分单位将内部审计作为非重点必设机构,原来设有专门机构的被并入其他部门,原配有专职人员的改由相关人员兼任。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又使审计工作受到其他部门的牵制,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地位和作用的发挥。      3、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力量配备不足   目前我国尚未对内审人员的任职要求加以规范,农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且兼职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多数内部审计人员来自财会队伍,专业比较单一,后续教育跟不上,知识结构不合理;审查方式单一,审计行为不规范,审计作风不扎实,提供的审计报告质量欠佳,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对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的发展状况、前沿技术等了解甚少,不适应我国入世后新的经济形势。      三、改进农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对策      1、转变内部审计目标定位   (1)突出重点   对重点审计工作要进行全面审计,原则上每年至少要审计一次,审计面达100%,审计内容要仔细、全面。同时还要注意审计对象在时间上的连续,做到不漏、不断。如:A、对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要审核:年初的计划或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年终的决算是否真实;执行过程是否符合预算项目的规定和要求等。B、对经营性收支审计除及时、准确地向管理当局报告有关查错揭弊和资产保护信息外,更重要的任务是针对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协助管理人员,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业各项活动,合理使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   (2)专攻难点   对审计难点要实行专项审计办法,进行不定期就地审计,要逐个逐项地突破审计难点,做到审计一个就要彻底搞清一个,不能简单、含糊,审计结论要“清晰见底”。如A、对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的审计,要注意:①是否严格农业资金的管理,防止挤占挪用。保证资金能够如数到达使用单位或农民手里,严厉查处虚报冒领、贪污私分等违法行为,防止跑冒滴漏;②农业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农业资金使用效益如何;③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农业的决策是否落实。从而促进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重视农业、重视农民、重视农村工作。B、承包与租赁经营的审计,应从几方面入手:①承包合同是否规范、合法;②承包上交金额与承包资产是否相称,有无“显失公平”现象;③承包费用上交是否足额、及时;④承包资产管理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如何。   (3)关注热点   对热点问题的审计要讲究深度,审计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达到最佳审计效应。如:对国有资产的对外投资审计,要结合本单位有关投资的文件资料,审查本单位进行的投资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执行与批准是否相符、一致;进行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有无违反规定擅自动用财政补助收入、拨入专款进行投资的情况。同时,应结合有关投资协议、合同、章程等资料与批准的文件,分析判断其投资和收回金额计算的正确性。对外投资的国有资产是否经过法定机构评估,有无擅自作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联营投资协议或合同,有无不按资产评估价值作价的情况;协议或合同规定的投资权益是否合理,有无明显不合理的现象等。      2、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国际内部审计标准》规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即内部审计人员(机构)需独立于他们所需要审计的活动,以便不受约束,客观地开展工作。按照国际内部审计的惯例,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最大特点,是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因此,农业单位务必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将内部审计人员从会计、财务人员中分离出来,直接对单位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真正发挥内部审计人员的作用。      3、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随着内部审计由财务领域向经济、管理领域拓展,内部审计队伍不仅要有懂财务的审计人员,而且还应配备精通法律法规、现代科技、计算机等相关行业的知识的人员,加强审计人员的继续再教育和专业培训,把经常性的培训作为一项必须坚持的制度,加快知识的更新,有意识地向复合型人才转变。对此,企业领导应对内部审计予以足够的重视,努力将高素质、跨专业的人才引入内部审计队伍。      4、提高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水平   讲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并不是生搬硬套,教条疆化的执行,而是在我们熟悉它、掌握它的基础上,在实践中灵活的运用它,在实践中求探索、求创新、求发展,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明确哪些程序是可以简化,哪些程序不能简化。对审计资料和审计信息分门别类地进行计算机存储,为以后审计事项提供方便,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着的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矛盾,减轻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程序过程中的压力,提高依法审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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