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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内部控制
发布时间:2007-01-09 点击数:2168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摘要】加强和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内部控制,已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研究内部控制,对于改善我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国内外有关内部控制的技术规范和指导原则,探讨适合我 ...
【摘要】加强和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内部控制,已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研究内部控制,对于改善我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国内外有关内部控制的技术规范和指导原则,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并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如何实施内部控制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内部控制 方法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各地相继新设和重组各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代表国家各级政府经营国有资产产权的特殊经济实体,它不直接从事商品和劳务等生产经营活动,而通过全部或部分拥有其他企业的产权,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并通过产权(或股权)经营来实现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因此它是具有企业性质的法人实体,而不是政府机构。激烈复杂的市场经济要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建立和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运行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只有正确运用各种内部控制方法才能真正将内部控制落到实处。 怎样去实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内部控制呢?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管理系统工程,按照目前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现状来看,有必要加大力度,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基础工作: (一) 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方式走向多元化,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情况大量出现,国家规定的统一会计制度不可能完全满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具体特点要求。因此,在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微观管理的需要,自行定出一套既适应本身实际需要又能保证宏观控制需要的本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具体特点要求,统一执行所确定的会计政策,统一会计科目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各条核算原则,使会计真正实现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提供信息、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信息、为企业外部各有关方面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信息的目标。 (二) 有效建立下属企业的激励和考核制度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企业既不是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关系,也不是上下级领导关系,而是控股、参股关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生存基础在于子公司的竞争力。因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依据产权关系统一全资子企业、控股子公司经理人员的任命,统一确定其全年报酬,对其经营者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资产收益上缴相结合。 (三)下派财务总监,加强对所属企业财务控制力度 财会部门属于企业一个职能部门,是在企业负责人(经营者)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因而难以使其承担对领导层和对各部门的控制职能,因此,应派出财务总监到所属企业,作为企业董事会成员(或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经营决策,组织领导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并直接向集团公司和本企业董事会负责。 (四)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 在目前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尤其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本部与下属企业管理人员之间交叉任职这一问题仍普遍存在。这种交叉任职的后果是上下级管理人员之间权责不清、制衡力度锐减,关键人大权独揽。交叉任职违背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必然带来权责含糊,易于造成办事程序由一个人操纵的现象出现。事实上,资金调拨、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交叉任职。 (五)建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只给予下属企业面上的指导和原则上的监督,一般不干涉其正常管理和具体运作。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审批:1.变更公司名称;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修改公司章程;4.从事授权经营范围以外的经济活动;5.为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行为;6.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其他内容的变更登记。 (六)建立明确的投资风险防范控制机制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直接从事商品和劳务等生产经营活动,投资风险防范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风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各种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都要作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应制定应对预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发展规划和业务经营范围,并明确投资项目决策者和实施者应承担的责任。公司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为经理办公会)作为投资的决策主体,要规范履行决策程序。所有投资都要由董事会作出决议,防止盲目决策和个人专断。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重大项目要组织专家论证。董事会会议应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 (七)建立正常的不良资产自我消化机制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强化财产保全控制制度,建立正常的不良资产自我消化机制。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中,国有资产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责任主体的虚位化同时并存,形成了国有资产"都管都不管"的矛盾,必然带来诸如"内部人控制"、国有资产流失等一系列问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其所投资的企业应建立正常的不良资产自我消化机制。对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抵押)损失以及经营证券、期货、外汇交易损失等,应在核实和追究责任的基础上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要真正健全内部控制需付出巨大努力,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内控建设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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