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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定位成《国资法》争论焦点
发布时间:2007-05-18 点击数:1833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国资法》历经十余年酝酿,目前草案仍在激烈争议中,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关于国资委定位问题。在昨日南京召开的“2007城市国资论坛”上,有专家提出,国资委是出资人还是监管人的问题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对于国资来说,根本不存在于独立于出资人之外的监管者。   对于国资 ...
《国资法》历经十余年酝酿,目前草案仍在激烈争议中,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关于国资委定位问题。在昨日南京召开的“2007城市国资论坛”上,有专家提出,国资委是出资人还是监管人的问题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对于国资来说,根本不存在于独立于出资人之外的监管者。   对于国资委身兼出资人、监督者身份的质疑问题,国资法起草工作小组专家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提出,国资委目前法律定位不清,还是因为没有解决出资人与监督者、管理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目前国资委同时扮演了这三个角色;而《国有资产法》的制订,必须首先解决国资委的定位问题。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国资委到底是出资人还是监管人,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对国资工作来说,不存在于独立于出资人之外的监管者,如果有监管职能的话,那也是从出资人这个身份延伸出来的,监管者并没有一个单独的身份。”他说。   他以达能和娃哈哈的纠纷为例,达能认为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害,达能主张的权利就是从股东身份延伸出来的。“如果讲有国资监管的话,根本不存在于独立于出资人之外的监管,然后才有一些基础工作,交易要公平、公开,都是从这个里面来的。”张文魁说。   张文魁进一步提出,所谓的国资监管,如果用更严谨的术语来说,是不能用“监管”这个词的,从专业领域讲,有可能造成外部成本和社会问题的才需要公共监管,比如环保局是因为环境保护有外部性的社会问题,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也是公共监管,因为金融很容易引起社会问题,在任何国家都需要监管,而国有资产不需要监管,只要出资人到位,自然而然就可以看住。   对国资委定位问题的争议不仅来自外部,国资委自身也在探讨自己的定位和角色。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在演讲中,也坦言《国资法》草案制订中的争议:如果国资委又是出资人,又是监管者,那么谁又来监管国资委?   “谁来监管出资人,那是另外一回事”,张文魁回应说,谁来监督作为监管人的国资委,那是国资委本身的治理结构的问题,任何政府设立的机构都需要监督。   张文魁认为,国资委应该紧紧咬住出资人定位不动摇,要完善健全出资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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