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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过税务宽减措施
发布时间:2007-05-24 点击数:1562  正文:【 放大 】【 缩小
简介:  香港立法会昨日(23日)通过《2007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通过了有关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的宽减措施。   根据港府《2007-08年度财政预算案》,薪俸税的边际税阶及边际税率恢复至2002-03年度的水平,即边际税阶由3万港元扩大至3.5万港元,最高的两个边际税率由原来的13%及 ...
  香港立法会昨日(23日)通过《2007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通过了有关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的宽减措施。   根据港府《2007-08年度财政预算案》,薪俸税的边际税阶及边际税率恢复至2002-03年度的水平,即边际税阶由3万港元扩大至3.5万港元,最高的两个边际税率由原来的13%及19%,分别调低至12%及17%。   同时,子女免税额由每名4万港元提高至5万港元,而每名子女在出生的课税年度,提供额外5万港元的子女免税额。薪俸税个人进修开支的最高扣除额,也由4万港元增至6万港元。   2006-07年度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可获宽减50%,以1.5万港元为限。有关扣减将在2006-07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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