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对策
发布时间:2007-04-12 点击数:2627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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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表现形式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有众多表现形式,但主要表现如下:
1.财务开支内容不规范
虽然省财政有明确的预算科目和标准,但在有的高职院内,执行过程中没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也就是学校没有制定出统一的开支项目和不同人员之间的标准,导致开支 ...
一、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表现形式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有众多表现形式,但主要表现如下:
1.财务开支内容不规范
虽然省财政有明确的预算科目和标准,但在有的高职院内,执行过程中没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也就是学校没有制定出统一的开支项目和不同人员之间的标准,导致开支时财务部门无据审核,只能是看有无领导的批准。如日常加班领取加班费后再报“食品”是否合理的问题,学校就没有明确的规定;再如学生活动费、就业费、招生费、实习费、专业建设费、课程建设费、评估费、人才引进费等都只有名称,而没有明确的范围及各项目金额及比重的规定,从而几乎导致凡是正规发票和似乎沾边的费用都可以报销,形成了报销项目和内容上的“大染缸”。
2.财务开支票据不规范按规定发票要素,如开票日期、单位名称、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等必须齐全,而且具有相关或必须的逻辑性方可报销,但往往并非如此,可以说能够符合此标准的发票并不是很多。更不应该发生的是有的发票只有金额(大小写);有的在发票上弄虚作假,如住宿费,入住时间为3天,不写标准,但金额为260元,这显然就是不可能的;有的写品名、不写数量、而单价及金额相同,但事实上又倒算不出合理的数量来。所有这些都不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内外部审计及财务部门都多次提出,但财务开支票据不规范依然存在,而且趋于严重。
3.财务开支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从财务开支审核审批程序看,可分为“先批后审”与“先审后批”两种程序。所谓“先批后审”是指承办人填好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院长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审核报销;所谓“先审后批”是指承办人填好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院长审批,然后再回到财务部门报销。目前,从理性和理论合理性来讲,都是赞成“先审后批”程序的,但惯性和本能上还是延用“先批后审”程序的。从形式上讲,虽然只是一个谁先谁后的程序问题,但是其中的差异却是非常的巨大。即“先审后批”主要体现了依法(规定、制度等)来审核,而较少运用手中的权力审核;“先批后审”虽然不能完全排除依法(规定、制度等)来审批,但人们更看重的是审批人所据领导地位的“权威性”。如当报销人手持领导审批后的单据到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审核人提出疑义时往往会听到“领导都给我批了,你(指财务部门审核人)为什么还不给我报销!”的质问,而不会听到“财务部门都审核,你领导为什么还不给我审批”这样的话。就充分反映了“先批后审”与“先审后批”实质性差异。
4.财务开支依据不规范财务开支依据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空缺。也就是制度无禁止,也无言可行,处在可以开支也可以不开支的状态。这时财务部门审核无据可靠,不便表态,最后就是按照领导的审批办理。二是有制度但不严格执行,或者是因人而异。如有的事项有明文规定不许办理,财务部门审核时已解释不论办理的原因,且出示了文件,但承办人找到领导后还是得到了批准,久而久之,财务部门也只好听命于领导。三是缺乏预算。没有预算是最大的财务开支依据不规范。预算是计划、是标准,是财务部门控制的依据。而缺乏预算也就导致财务部门审核和领导审批的无的放氐。
二、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形成原因
经过分析,笔者认为财务开支不规范的形成原因有如下几点:
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及制度执行力弱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是高校财务开支不规范的客观原因。客观冷静全面地分析,高校的放财务管理制度确实存在着不够健全的问题。如上所述,许多项目在是否允许开支及标准的制定上都是空白,导致管理上出现了“无据”和无可适从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就是从主观上看,还确实存在着制度执行力弱的问题。这主要是承办部门的承办人和负责人及审批领导的问题。前者不认真学习和贯彻文件,后者明知制度不允许,但碍于“面子”加以审批,从而导致财务部门夹在中间处境尴尬。办时明知违规不应该办理,但不办时又承受着来自同事和领导的压力,也就“好人”予以报销。
2.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财务人员不仅要能完成核算(反映)和监督等会计的基本职能,而且要开展信息、预测、决策、预算、分析、控制、考核等派生职能,很好地发挥财务在高校整体管理中应有的作用。但由于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大多工作仍停留在基本职能上,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政治上有失原则,不敢坚持已有的各项财务规定,对业务经办人重在“人际和谐”,奉行“与人方便,人给关照”的处事准则,履行手续式的“审核”;对上盲从,奉命行事,“领导签字我付款,制度规章放一边”。业务上缺乏对工作的钻研,缺乏对业务事项真实性、合规(法)性、逻辑性、程序性(先审还是先批)、预算性(有无预算及控制度)、齐全性(要素)、人员性(各环节人员)等的严格审核。不仅缺乏起码的会计职业判断,甚至连简单的社会现象判断也不准确,所以,导致会计业务事项的判断出现明显的失误。
3.部分承办人自律性差主要是部分承办人不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不查重视, 导致原始凭证中很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如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不完整,从票据上看不出事情真象; 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无收款单位签章;利用单位原始凭证粘贴、整理不规范的弱点,在进行粘贴、整理时,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故意将个别原始凭证抽出,等以后再重复报销;或在汇总原始凭证金额时,故意多汇或少汇,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利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先进工具,对原始凭证进行二次处理;伪造根本不存在的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开具假发票或过期发票进行报销等,造成了财务开支的不规范。
4.个别部门审批人经济责任不强在财务开支管理实践中可以看出,高职院存在着个别部门审批人经济责任不强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学习高校有关的财务开支规章制度,习惯于运用老思维、老办法管理事务,导致经济行为不符合现行规定。二是审批经费时不问明原因和事项,不认真审核每一张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齐全性和逻辑性,轻率签批,等到财务审核指出存在的问题时又不能很好地理解。
5.财务开支缺乏必要的预算控制由于高职院由原来的中专校升格时间短,有的没有实施财务预算管理;有的虽已实施财务预算管理,但管理中的随意性给财务预算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损害。主要是预算虚化、变动频繁,导致无人重视财务预算。
6.财务开支缺乏必要的错弊责任追究制度由于在财务审核审批中,缺乏必要的错弊责任追究,导致有个别部门领导在审核审批时,不受制约地随意审核放行,等到财务部门再审时就很被动。如果建立了必要的错弊责任追究制度,对随意审核也就有了制约力。
三、治理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对策
治理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考虑,广泛地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要重视教育(学习)和制度建设(强制约束),双管齐下,抓出成效。
1.树立全员理财的思想开源节流不仅仅是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事情。如果没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员的积极参加,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问题也就失去了最广泛的行政支持和教职工的基础力量,高职院的财是理不好的。因此,必须在高职院树立全员理财的思想。建立起人人重视财务管理的机制,在全员重视和参与下有效地加强高职院的财务管理,才有可能较好地解决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2.认真学习贯彻各项会计法则,依法规范财务开支为有效解决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问题,很有必要在高职院内部加强<<会计法>>及学院各项会计法则、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力度,开展必要的培训活动,增强有关人员的财务知识,规范财务开支。从实际情况中可以看出,除个别人员外,应该看到绝大多数人的不规范报销行为是由于对经济事项和财务知识缺乏造成的,而非故意行为。因此,完全有必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一般性的经济知识和财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明白规定,鉴别真伪,不断规范自己财务行为。
3.建立健全各级审核(批)人的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财务开支审核责任追究制度,从经济、政治上处理不负责任的审核行为。对于不负责任的审核行为,应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如对有关审核(批)人规定,其审核(批)金额违规不大、次数较少的不予追究;如审核(批)人对下一环节审核(批)人提出的批评不愿接受、且态度恶劣、屡次不改的,要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予以通报批评;对审核(批)金额较大的违规审核(批)要从经济、政治上予以处理,从而严肃财务开支审核责任追究制度。
4.提高财务人员对财务开支不规范的判断能力
财务人员在解决高职院财务开支不规范的问题上可以发挥特有的作用。主要是要不断增强会计职业判断和一般社会现象的综合判断的能力。通过现象的是否合乎逻辑来认识事项的真实性,从而把握经济行为的合规性,不断提高财务开支的规范性。
5.加强预算控制财务控制与财务预算是既互相区别,又紧密相连的。财务预算为财务控制提供标准,没有计划,控制也被没有依据。但如果只编制计划,不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控制,计划目标就很难得到圆满实现。
因此,可以说计划和控制是一把剪刀的刃,缺少任何一刃,剪刀都无法发挥作用。所以,计划和控制是同一个事物的两面。有目标与计划而没有控制,人们可能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但无法知道自己干得怎样,存在哪些问题,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反之,有控制而没有目标与计划,人们将不会知道要控制什么,也不会知道怎么控制。计划和控制二者密不可分。事实上计划越是明确、全面和完整,控制的效果也就越好;控制工作越是科学、有效,计划也就越容易得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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