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会办 〔2024〕 5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陕企业:
为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提升省级大、中型企业,其他地方重点企业总会计师的能力素质,按照《陕西省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陕财办会〔2023〕48号),现就组织开展我省2024年财务负责人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含集团公司下属公司)、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点(含民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20日—26日。10月20日报到,10月26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云南大学。报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震庄迎宾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4号。
四、培训人数
本次岗位能力培训规模为60—70人。
五、培训课程
具体以培训院校课程表为准。
六、报名程序
2024年9月23日—10月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登录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2024年陕西省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及有关主要证明材料(任现职文件等)上传,报名人员应先在陕西会计网完成本人的信息采集。
初审通过人员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陕西省企业总会计师岗位能力培训报名申请表》(1份),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盖章,并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扫描版发至2868079306@qq.com,由省财政厅复核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通知到本人。
七、教学组织
(一)培训院校负责课程体系设计开发、教学组织、聘请教师及教务管理等工作,培训结束时省财政厅组织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测评。
(二)岗位能力培训班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结业,并颁发“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证书”。
八、相关要求
(一)培训院校履行学员管理主体责任,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规范学员学习和生活秩序,加强培训考勤和考核管理,落实请假制度,营造纪律严明、学风端正的良好氛围。
(二)为避免浪费宝贵的教学资源及培训名额,凡已确认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全程参加培训,确实由于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应提前5天书面报告省财政厅。
九、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视同完成2024年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统一登记学分。
(二)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厅承担,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 柏碧峰 029-68936254
石 钧 029-68936412
云南大学: 何 晓 13888928858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