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26号令》及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关于2006年度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会计专业在校生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加试的通知,现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专业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会计专业考生报考2008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通知 ...
案例复习要点
1、一般会计人员的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