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标签 "员信息"共:10 篇文章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9〕4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增补我市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单位推荐、材料审核,现将拟增补的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信息予以 ...
问:信息采集的对象有哪些?答: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问:信息采集地如何选择?答:会计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在职会计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行政 ...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23号),为方便广大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12月27日起全省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  二、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实行全程网上办理, ...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咨询电话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 官方网站网址 其他咨询方式哈尔滨市 0451-842301140451-848532250451-84853231信息采集办公地址:哈尔滨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6号继续教育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1号 https://http://xxgk.harb ...
关于四川乐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已经发布,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5月13日至6月25日,请四川乐山相关会计人员及时办理,以免错过信息采集时间。 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 ...
江苏南京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自2019年5月20日开始,2019年7月31日前会计人员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提交。 南京市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告 为加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关于 ...
各县(市)、区财政(金)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全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1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市会计人员 ...
北京市财政局通知,目前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在建设中,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始,新系统上线后会发布通知,希望会计人员按通知要求办理。
为适应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我省升级改造后新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上线启用,并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3月1日起,全省(不 ...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个人:为顺利完成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现将厦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