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8吉林省2020年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2020-07-08吉林省2020年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表2020-07-082020年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自评表
受理材料时间受理网上申报材料时间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10日结束。业务咨询电话:0431—88550932。技术咨询电话:0431—88553971。
报名时间。全省中、高级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6日0时00分至3月27日7时59分,不安排补报名时间。3月27日8时00分至4月7日7时59分,已经注册成功但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重新上传照片以及修改完善报名信息,不提供报名注册服务;4月7日8时00分,停止报考人员修改信息功能。(3)报名人员 ...
吉 林 省 财 政 厅
吉财会函[2019]1597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 ...
吉 林 省 财 政 厅
吉财会函[2019]1596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19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 ...
各位考生:吉林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于9月7日至8日举行,现将有关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方法通知如下:一、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1、打印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8日。2、打印方法: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点 ...
为深化人才强省战略,推进我省会计队伍建设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为会计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吉林省中级会计考生做好考前学习,协助考生解决没有时间系统学习的问题。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邀请了具有多年会计考试授课经验的吉林工商学院孙桂娟教授(主讲经济法)、肖永军副教授(主讲 ...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按照《吉林省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 ...
吉财会函【2018】735号关于孙洪娟等295人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通知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有关中直单位:根据国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精神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职责的通知》(吉编发 ...
按照吉林省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职责的通知》(吉编发[2010]15号)要求,从2010年开始,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根据国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精神和吉林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修订)》(吉财 ...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中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17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2017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 ...
为了做好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工作,帮助参加答辩人员做好答辩前复习准备工作,现将答辩范围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中的有关问题;二、企业类申报人员学习参考材料1、管理会计基本指引;2、关于印发《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 ...
吉财会函【2016】907号关于组织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考试(笔试)的通知各位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为做好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10月23日(周日)09:00—12:00二、考试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逸夫教育大楼B区517 ...
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副高)评审工作的通知 吉财会函[2013]138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吉林省有关中直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会计队伍建设,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激励广大会计人员不断进取,提升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科学、规范地选拔和培养更多高素质会计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从事经济专业并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申报正高级经济 ...